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有关公务员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公务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并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负责小额担保贷款审批。
4、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4050"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审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6种慢性病审核。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机关事企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机关事企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事企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负责退休职工异地安置户籍准入审批职责、退休干部异地安置审批。
7、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编制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1、依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综合管理全区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上报工作;依照《组织法》,承办区政府管理的领导职务任免的具体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人社局机关内设九个科室:办公室、就业促进科、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社会保险科、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下属十个事业单位:西安市长安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区就业培训中心、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西安市长安区退休职工管理所、西安市长安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西安市劳动力中心市场长安分市场、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本部门2018年年度工作任务
(一)促进就业创业
1、确保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2、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3、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5、抓好创业带动就业。
6、强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7、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
(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1、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
2、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3、完善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
4、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5、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
6、加强社保保险基金监督。
7、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人才制度建设。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3、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4、促进人力资源产业发展。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加强人事宏观管理。
2、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3、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4、加强军转安置工作。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1、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2、加快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1、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2、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3、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七)加强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提高信息化水平。
3、切实夯实基础。
四、本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人社局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人社局本级(机关) |
2 | 西安市长安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3 | 西安市长安区就业培训中心 |
4 | 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5 | 西安市长安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6 | 西安市长安区退休职工管理所 |
7 | 西安市长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8 | 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9 | 西安市长安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
10 | 西安市劳动力中心市场长安分市场 |
11 | 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五、本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参公编制34人、事业编制117人;实有人员223人,其中行政34人、参公33人、事业156人。
六、本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没有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七、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59.9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060万元。
八、2018年本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预算收入16253.89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18,977.95万元,总体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2724.0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预算拨款减少6684.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减少100万元,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4060万元;本部门2018年预算支出16253.89万元,2017年预算支出18,977.95万元,总体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724.0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830.2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754.2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53.89万元,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77.95万元,总体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2624.0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684.06万元,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060万元;本部门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53.89万元,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77.95万元,总体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624.0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830.2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454.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93.89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77.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84.0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6684.06万元;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993.89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677.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84.0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增加830.2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514.29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本部门2018年与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对比表如下:
人社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对比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2018年预算 | 2017年预算 | 功能分类 | 2018年预算 | 2017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 | 一般公共服务 | 1,193.31 | 973.29 | ||
(一)公共预算拨款 | 11,993.89 | 18677.95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3,167.75 | 3,523.36 |
医疗卫生 | 7632.83 | 14018 | |||
城乡社区事务 | |||||
农林水事务 | 163.30 | ||||
收入总计 | 11,993.89 | 18677.95 | 功能分类支出合计 | 11,993.89 | 18677.95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本部门2018年与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对比表如下:
人社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对比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2018年预算 | 2017年预算 | 经济分类 | 2018年预算 | 2017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 | 一、基本支出 | 2,233.96 | 1,403.73 | ||
(一)公共预算拨款 | 11,993.89 | 18677.95 | 工资福利支出 | 1,956.90 | 1,225.11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1.31 | 135.01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45.75 | 43.61 | ||
二、项目支出 | 9759.93 | 17,574.22 | |||
工资福利支出 | 895.07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514.77 | 15600.46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73.76 | ||||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 350.09 | ||||
收入总计 | 11,993.89 | 18677.95 | 经济分类支出总计 | 11,993.89 | 18677.95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60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医疗卫生支出25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60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6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5.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会议费、培训费预算10.8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9.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5.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会议费、培训费预算11.2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4.3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局机关和退管所公车改革,车辆各减少1辆,交通费预算减少4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3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会议费、培训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661.56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66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8.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事业体检项目经费935.16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07.2万元,为货物类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2.三公经费: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产生的消费。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