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市食品药监局做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4)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核发的初审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5)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中药材专业市场。

(7)依法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

(8)负责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行政许可的初审工作;负责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零售)登记备案工作。

(9)依法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10)组织开展全区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等方面的广告。

(12)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发布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14)承办区政府、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工作基本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保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巩固"两个成果",提升"六种水平",抓好"九项工作",确保全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监管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提出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新理念、新论断和新要求,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战略思想。这些战略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时代食品药品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持续巩固"两大"创建成果

一是要不断总结我们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验,建立常态化创建机制,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二是持续巩固"三小"综合整治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三小"行业规范管理。

(三)不断提升"六种"工作水平

一是提升行政许可水平。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

二是提升日常监管水平。全面掌握企业底数,对各监管环节企业数量、基本信息、监管情况要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是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监管人员法治思维和执法办案能力。

四是提升食品药品检测水平。合理制定抽检计划,在类别、项目、企业、区域和业态上实现全覆盖。

五是提升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要推广"互联网+"食品安全模式,全面推广使用省级监管信息化平台。

六是提升应急处置水平。进一步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着力抓好"九项"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两图两档一承诺"监管工作。积极推进电子监管档案建设,提高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是抓好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继续开展"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三是抓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产品追溯主体责任。

四是抓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继续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力度。

五是抓好网络食品药品经营监管工作。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六是抓好"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鼓励商超扩大基地采购、农超对接、供货商供货、订单农业。

七是抓好保健品打击"四非"整治工作,净化市场环境。

八是抓好药品零售企业精细化管理工作,逐步解决群众购买处方药难和零售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问题。

九是抓好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努力成为一名业务精湛的食品药品监管干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内设科室8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核算中心、食品安全监管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科、法规宣传科、行政审批科、餐饮管理科。所属事业单位有3个,分别为:长安区食品稽查队、长安区药品稽查队、长安区24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共有4个,其中局本级1个,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机关)

2

长安区食品稽查队

3

长安区药品稽查队

4

长安区24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8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203人(其中参公20人,事业183人);实有人员233人,其中行政38人、事业195人(其中参公17人,事业17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3人。人员编制及实有数见下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0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预算;无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预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5.85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预算合计3199.30万元,较上年上涨938.50万元,上涨41.51%。主要原因是在基本支出预算中,财政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等下划至各预算单位自行缴纳,纳入了各单位预算。同时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增加了抽检经费预算,造成了2018年收支预算较2017年上浮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因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部为财政拨款预算。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合计3199.30万元,较上年上涨938.50万元,上涨41.51%。主要原因是在基本支出预算中,财政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等下划至各预算单位自行缴纳,纳入了各单位预算。同时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增加了抽检经费预算,造成了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较2017年上浮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合计3199.30万元,较上年增加938.50万元,涨幅41.51%。主要原因是在基本支出预算中,财政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等下划至各预算单位自行缴纳,纳入了各单位预算。同时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增加了抽检经费预算,造成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较2017年上浮较大。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人员经费2131.94万元, 公用经费121.51万元, 专项业务经费945.85万元。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33.76%,主要原因是在基本支出预算中,财政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等下划至各预算单位自行缴纳,纳入了各单位预算。公用经费预算较上年变化不大,下降6.30%。专项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加31.56%,主要为增加了抽检经费预算。具体情况见下表列示:

2017年-2018年部门预算

按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表

支出类型

2017年数据

2018年数据

变化率

人员经费

1412.16万元

2131.94万元

+33.76%

公用经费

129.68万元

121.51万元

-6.30%

专项业务经费

718.96万元

945.85万元

31.56%

合计

2260.8万元

3199.3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006.56万元,较上年上涨46.42%,主要原因是财政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下划至各预算单位自行缴纳,纳入了各单位预算。商品服务支出1061.84万元,较上年增加25.12%,主要为增加了抽检经费预算。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1.87万元,较上年增加191.76万元,主要是取暖费提标和财政将部分离退休费下划至各单位发放,纳入了各单位部门预算。资本性支出9.03万元,增加主要是购买执法服装。支出具体情况见下表列示:

2017年-2018年部门预算

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表

支出类型

2017年数据

2018年数据

变化率

工资福利支出

1370.39

2006.56

+46.42%

商品服务支出

848.64

1061.84

25.12%

个人和家庭补助

41.77

121.87

191.76%

资本性支出

0

9.03

合计

2260.80

3199.3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安排部门"三公"经费5.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5万元。"三公"经费较2017年下降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和2017年一致, 均为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和2017年一致, 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下降0.15万元,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会议和培训费11.65万元。会议和培训费较2017年下降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频次,提高工作效率。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21.51万元,较2017年下降8.17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提高运行效率。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9.03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主要用于采购部分人员执法服装。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药品事务:指反应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食品安全事务:指反应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产生的消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西安市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