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按规定报请批准后监督执行;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一)财政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按规定报请批准后监督执行;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区乡(街办)、区与园区的财政体制,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区财政中长期计划,制定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制定经费开支标准,负责审核批复全区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区转移支付制度。
3.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它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4.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并监督管理。
5.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按权限审批或报请区政府审批地方税收减免工作。
6.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指导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企业财务制度,拟定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8.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经济发展支出以及中央和省、市、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各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9.负责起草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推动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参与涉外债务等国际谈判,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含世界银行)贷(赠)款。
12.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区会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报名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各级财政工作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财政增收、保障支出、支持发展、资金监管等为重点,认真开展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加快发展贡献力量。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财政增收
一是科学合理分解收入任务,落实财税部门和街道征收责任,制定税收考核奖励办法,调动财税部门征管积极性和街道协税护税积极性。二是以综合治税、以地控税、纳税评估为抓手,围绕堵塞跑冒滴漏,不断强化征管措施,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三是及时跟进共建区税收划转,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完善电子划税名单,实现共建区税源动态管理,确保划转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四是依托非税收缴管理新系统,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收,将所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二)、以民生保障为重点,狠抓支出管理
一是坚持民生事业优先,认真落实新增财力和财政总支出不低于80%的要求,持续加大对脱贫攻坚、社会保障与救助、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住房保障、治污减霾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和主体责任,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三是从严控制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四是不断扩大财政绩效评价范围,将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下达,以绩效目标评审为举措,切实加强绩效评价考核和结果应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财政资金为导引,助推经济发展一是综合运用PPP模式,积极筹措区级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认真做好项目评审、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全力服务于项目建设。二是持续做好融资工作,加快完善国开行贷款手续,确保国开行棚改项目贷款申请到位。三是持续做好区属园区建设,创造优质的投资环境,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和培育一批优势骨干企业,培育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四是以财政资金投入为导向,发挥四两拨千斤效应,撬动社会资本,大力支持特色小镇建设,扎实推进文创产业、电子商务、物流以及中小企业的发展。五是持续支持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发挥长安地域优势,弥补发展短板,促进我区经济稳定增长。
(三)、以专项资金管理为突破,强化财政监督
一是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实行目录制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三公"经费、乱发津补贴、财政票据使用与管理、政府采购等专项检查工作,从严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是围绕脱贫攻坚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扶贫领域资金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等典型案件查处工作,确保扶贫资金发挥使用效益。四是加快实施全区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真正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增强对财政风险的管控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四)、以作风建设为抓手,锻造财政铁军
一是持续开展学习,强化"四个意识"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坚持事不过夜、马上就办作风,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不折不扣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部署。三是讲求工作效率,引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敢拼敢闯、敢于担当,时刻保持战斗状态,奋力向前冲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部门本级(机关)包含10个科室,分别是国资科、办公室、经建科、农财科、行财科、社保科、金融办、国库科、预算科、监督科。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2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长安区财政局部门本级(机关) |
2 | 长安区企业财务管理所 |
3 | 长安区街道财政管理所 |
4 | 长安区收费管理中心 |
5 | 长安区园区财政所 |
6 | 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7 | 长安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
8 | 长安区会计管理中心 |
9 | 长安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
10 | 长安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11 | 长安区电子数据管理中心 |
12 | 西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长安区分校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168人;实有人员144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12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792.04万元,其中:办公家具86.28万元,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0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5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部门预算收支安排3923.08万元,较2017年4651.89万元减少728.81万元,减少15.6%。主要变化原因是:2017年有上级补助收入126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8年财政局部门预算收入3923.08万元,较2017年3391.89万元增加531.19万元,增加15.6%。主要变化原因是:今年新增政府性基金拨款550万元。
2、2018年财政局部门预算支出3923.08万元,较2017年3391.89万元增加531.19万元,增加15.6%。主要变化原因是:今年新增政府性基金拨款5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财政局部门编制预算3373.08万元,较2017年3391.89万元减少18.81万元,减少0.55%。主要变化原因是:预算项目有增减变动,项目有去年已完成的工作,故全年预算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共计3373.08万元。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科目,具体情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为万元。
| 按功能科目分类 | 2018年 | 2017年 | 差额(万元) | 差异率(%) |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 | 659.75 | 453.53 | 增加206.22 | 45.47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38.6 | 252.6 | 减少14 | -5.54 |
机关服务(财政事务) | 1 | 136 | 减少135 | -1 |
预算改革业务 | 0 | 25 | 减少25 | -1 |
财政国库业务 | 20 | 20 | 一致 | 0 |
财政监察 | 33 | 33 | 一致 | 0 |
信息化建设(财政事务) | 251 | 203 | 增加48 | 23.65 |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 795 | 600 | 增加195 | 32.50 |
事业运行(财政事务) | 861.59 | 552.96 | 增加308.63 | 55.81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513.14 | 1065.8 | 减少552.66 | -51.85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2018年经济分类支出合计为337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3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56.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25万元;项目支出1851.74万元,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2264.74万元、资本性支出137万元。
2017年经济分类支出合计为465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4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85.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77万元;项目支出3645.4万元,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3645.4万元。
2018年基本支出1521.34万元比2017年基本支出1006.49万元增加514.8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增长;2018年项目支出2401.74万元比2017年项目支出3645.4万元减少1243.66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减少所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列入城乡社区事务科目预算,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议区级配套资金,预算金额550万元,属于项目支出。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合计11.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3万元,较2017年增加3.13万元,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17年减少了0.59万元,原因是车辆减少;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
| 名称 | 2018年(万元) | 2017年(万元) | 增减变动(万元) |
公务接待费 | 3.13 | 0 | 3.13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 | 8.59 | -0.59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0 | 0 |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86.47万元,其中办公费11.89万元,印刷费4.38万元,水电费8.97万元,邮电费6.26万元,取暖费7.51万元,差旅费6.47万元,会议、培训费用7.3万元,公务接待费3.13万元,工会经费12.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7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