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棚户区的法律法规,负责棚户区改造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
2、负责棚户区改造方案的编制;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规划、土地、建设、房产的手续办理及项目报批工作。
3、负责协调全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4、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监管工作。
5、负责指导相关街办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和回迁安置工作。
6、负责编制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制工作计划,指导相关街办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撤村建社区及土地征收工作。
7、负责对省、市、区棚改项目综合考评、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8、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督查落实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办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规划建审科、资金管理科、棚户区改造科、征收建管科、社会事务科。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省考目标任务:新开工3309套。
(二)市考目标任务:
1、城改任务:启动1个村的整村拆除,完成投资4亿元;2、回迁任务:完成2个项目的回迁安置。
(三)房产证办理任务:完成已回迁项目600套房产证办理工作。
(四)品质西安建设任务:城中村改造确保启动鱼包头村1个村拆迁及建设等工作,同时做好西寨村1个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19年启动拆迁、建设。
(五)棚改治违目标任务:
1、存量违法建设消除比例不低于70%,新增违法建设为零;2、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七个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六)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加强排查、突出重点、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做到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一般事故,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西安市长安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本级一个,无下属基层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员27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2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国有资产共计53.77万元。其中: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为0。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746.26万元,较2017年增加434.49万元,增加139.3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增加所致。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746.26万元,较2017年增加434.49万元,增加139.36%。其中基本支出290.09万元,较2017年增加50.49% ,主要原因为工资和福利支出中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发生变化;项目支出456.17万元,,较2017年119万元增加283.34%,主要原因为增加水磨村安置社区施工图设计费项目及安置楼回迁费用预算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支预算746.26万元,较2017年311.77万元增加139.36%。其中基本支出290.09万元,较2017年192.77万元增加50.49% ,主要原因为工资和福利支出中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发生变化;项目支出456.17万元,较2017年119万元增加283.34%,主要原因为增加水磨村安置社区施工图设计费项目及安置楼回迁费用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46.26万元,较2017年增加434.49万元,增加139.36%。其中基本支出290.09万元,较2017年增加50.49% ,主要原因为工资和福利支出中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发生变化;项目支出456.17万元,,较2017年增加283.34%,主要原因增加水磨村安置社区施工图设计费项目及安置楼回迁费用、办公设备购置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本部门2018年预算共计746.26万元,较2017年增加434.49万元,增加139.36%。只含有一种功能科目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72.82万元;公用经费17.2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56.1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工资和福利支出中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发生变化,水磨村安置社区施工图设计费项目及安置楼回迁费用、办公设备购置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本部门2018年预算共计746.26万元,具体是:
(1)工资和福利支出259.51,较上年增加51.50%,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变化;
(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6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27万元,较上年增加3.91%,增加原因为人员调整;项目支出预算451.17万元,较上年增加279.13%,增加原因为增加水磨村安置社区施工图设计费项目及安置楼回迁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3.31万元,较上年增加173.87%,主要原因为取暖费提高标准;
(4)资本性支出预算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原因为增加办公设备购置项目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 0万元,同比上年没有变化;招待费支出预算0.81万元,较2017年增加3.85%,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没有变化,会议费培训费预算1.35万元,较2017年增加3.85%,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7.27万元,较上年16.62万元增加0.6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办公费2.43万元、印刷费0.81万元、水电费1.89万元,邮电费1.62万元、取暖费1.62万元,差旅费1.89万元、会议培训费1.35万元、公务接待费0.81万元、工会经费2.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3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指市级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办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3)、项目支出:指我办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 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