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是行政执法单位,下辖1个指挥中心、监察科、法制科、警务保障科、政工科、秘书科、出入境管理科等6个科室,14个大队和18个派出所。

(二)部门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在完善巩固"家园系列三部曲"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18"铸剑"行动,把上级的各项业务工作统领到"铸剑"行动中来,通过"铸剑"行动打造推树一批长安警星,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赢得长安群众满意。

2018年分局将继续坚持政治上关怀、经济上关心、生活上关照、感情上关爱,着力从硬件上,改善民警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民警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当中。持续抓好公安基础设施建设,以杨庄、鸣犊、滦镇派出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指挥系统等建设为抓手,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硬件装备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以增强民警职业认同和能力自信为核心,继续深入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教育培训活动,改善和克服民警队伍中存在的职业倦怠和本领恐慌问题,提升民警素质;以"七五"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日等为依托,通过法治教育进社区、进村组、进企业等形式,强化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提升守法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核心,准确把握民主法治建设的新任务,不断完善执法工作制度,提高案件办案质量,确保案件经得起检验。

打破惯性思维,恢复优良传统,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为抓手,着力搭建青年民警的培养平台。积极推进青年民警拜师活动,选拔一批政治上过硬、态度上端正、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和骨干民警担任青年民警的"师傅",举行师徒结对,做好传帮带,师傅把优良传统和办案的实践经验教给徒弟。

发挥青年民警学历层次高、现代科技知识精通的优势,把计算机、网络、编程等现代科技知识教给师傅,提高老同志 "学电脑、用网络、录信息"以及运用新媒体宣传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不断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要求。

在2017年运用科技破案效果初步凸显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科技强警的资金投入,以"雪亮工程"建设为重点,安装人脸识别、一键式报警等设施,不断增加辅助功能和便民效应,提升社会治安防控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2018年底前完成"雪亮工程"建设,新建视频监控探头1200个,人脸识别终端100个,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为侦查破案发挥积极作用。

主动顺应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轮信息技术发展潮流,充分挖掘利用大数据资源,持续推进以大数据中心为核心,智能合成指挥中心为龙头,"十张防控网"为骨架,"五项机制"为保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工程;深入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推进"智慧小区""平安小区"建设,以"零发案"赢取群众满意。落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理念,积极探索科技手段和设备的运用,逐步给各单位配备无人机,逐步将自助取证机、无人照相机推广到所有派出所,创新一套具有长安智慧的工作机制。

以队际、队所、所际协作工作机制为抓手,打破警种壁垒、派出所属地管辖和简单老化的业务运行格局,优化公安业务运行机制。同时,要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涵,除在侦办案件方面协作外,还要尝试在户籍管理、人员交流等其他业务工作方面的深度协作,实现警务资源共享、部门优势互补、组织结构优化,化零为整提升整体合力,实现所队之间相互促进、良性运行的效果,最大限度激发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恢复案审中队,减轻基层派出所民警负担,提高案件的办案质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是一级预算单位,未下设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80人,全部为行政编制。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3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项目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45.31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总收入15219.31万元,同比增加3507.72万元,增长30%,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社会保险与公积金,项目支出增加。

2018年预算总支出15219.31万元,同比增加3507.72万元,增长30%,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社会保险与公积金,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19.31万元,同比增加3507.72万元,增长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社会保险与公积金,项目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19.3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374万元,较上年7001.08万元增加1372.92万元,主要因为增加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预算;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151.01万元,较上年2417.15万元减少1266.14万元,主要因为将辅警工资纳入项目管理;机关服务68.14万元,较上年增加68.14万元,主要因为将房屋租赁费新纳入机关服务项目;治安管理2915.56万元,较上年632.16万元增加2283.4万元,主要应为将劳司工人工资福利、辅警服装及办公费、辅警工资福利纳入治安管理项目,同时新增了犬只收容经费预算;禁毒管理3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反恐怖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居民身份证管理5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网络运行及维护960万元,较上年961.2万元减少1.2万元,按照光纤租赁合同约定减少费用;拘押收教场所管理550万元,较上年440万元提高110万元,主要因为在押嫌疑人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并将嫌疑人医疗费纳入此项目预算;其他公安支出1020.6万元,较上年747万元增加273.6,主要因为将公用经费中的办案费分解到此项目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19.3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78.08万元,较上年2105.41万元减少472.67万元,主要因为工资调整;津贴补贴2073.05万元,较上年2014.87万元增加58.18万元,主要因为津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8.27万元,较上年增加688.27万元,为新增项目;住房公积金1083.51万元,较上年增加1083.51万元,为新增项目;办公费733.21万元,较上年687.6万元增加45.61万元;印刷费113.4万元,较上年114.6万元减少1.2万元;手续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水电费85.05万元,较上年85.95万元减少0.9万元;邮电费170.1万元,较上年171.9万元减少1.8万元;取暖费34.02万元,较上年34.38万元减少0.36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差旅费141.75万元,较上年143.25减少1.5万元;租赁费141.45万元,较上年增加141.45万元;会议培训费39.69万元,较上年40.11万元减少0.42万元;公务接待费51.03万元,较上年51.57万元减少0.54万元;工会经费52.81万元,较上年51.43万元减少1.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845.31万元,较上年2806.24万元增加4039.07万元,主要因为将公用经费中的办案经费纳入项目预算,并新增加项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7.38万元,较上年569.76万元减少202.3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统一包括在日常公用经费中,未单独预算。2018年本部门公用经费预算255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预算不得超过公用经费预算的2%,因此招待费预算为51.03万元,较上年51.57万元减少0.54万元,主要因为预算人数减少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与上年持平。会议培训费39.69万元,较上年40.11万元减少0.42万元,主要因为预算人数减少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37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76.09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公用经费预算的40%列入项目预算。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光纤租赁费:指用于监控数据传输的数据网络租赁费。

2、押员伙食费:指用于羁押在看守所的嫌疑人日常生活费用。

3、劳司工人工资福利:指用于编制之外的工人日常工资和社会保险缴纳的费用。

4、犬只收容经费:指用于公安机关日常治安管理中关于流浪犬收容、疫苗注射等工作的专项经费。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