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街道党工委职责
依据党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郭杜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团结带领群众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
(2)对街道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抓好决策的实施。
(3)全面安排、部署和落实街道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考核、管理、任免、推荐职权范围内的干部;协调街道办事处、经济组织、群众团体间的相互关系,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协调管理市区部门设在街道的派驻单位。
2、街道办事处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政府领导,其下设办公室有党政办、组织建设办公室、纪工委、计划生育办公室、农业发展办公室、治污减霾办、文化站、财政所、核算中心、社会事务办、社保所、城乡环境卫生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安检站、综治办、司法所、统计办、综合执法办、城改办、拆迁办、总工会。依据《西安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暂行规定》。行使本辖区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郭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正、政策,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制定本地区实施的工具方案和方法。
(2)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工作。
(3)负责取缔道路、公共场所违法设摊、堆物、占道行为;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市容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
(4)推动、帮助社区经济发展,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社区建设,繁荣社区文化,发展社区教育、卫生、体育等服务事业。
(5)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拥军优属,进行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调解居民婚姻纠纷;搞好待业人员管理和劳动就业推荐;组织防灾救灾、社会救助及社会保障工作。
(6)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7)受区政府委托,负责行使管理辖区内农村工作的各项行政职能。
(8)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确保完成经济指标。着力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打造长安新城新型城市业态群;狠抓两区共建项目,确保入区项目迅速落实,实现经济指标划转任务全面落实。
三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群众利益无小事。以贫困帮扶、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障、老龄工作、残疾人工作、就业创业等活动为载体,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实现兜底脱贫,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为居民提供优质温情服务;发挥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坚持日常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治理城市乱象;加大对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建立精细化监管机制,打造干净整洁、文明和谐的公共环境。
四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基层治安防范能力,利用街村两级治安巡逻队、"红袖章"队伍对辖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排查解决矛盾。强化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区保持稳定态势。
五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做好第十届农村换届选举,加强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推行"党员亮身份""村级干部坐班制"、"三会一课制"、"便民服务代理制"、"四议两公开";提高基层干部素质,让机关干部、村干部、社区干部成为居民群众的贴心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为本级预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1 |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 | 行政单位 | 财政全额拨款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我街办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事业编制49人;实有人员103人,其中行政38人、事业6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项目 | 数量 | 金额(万元) |
固定资产 | 553.69 | |
土地、房屋及构筑(平方米) | 97.44 | |
通用设备 | 810 | 242.28 |
图书、档案 | 2982 | 2.11 |
专用设备 | 152 | 57.56 |
家具、用具、装具 | 2857 | 111.13 |
车辆 | 4 | 43.17 |
资产总额553.69万元,其中国有资产553.69万元,占总资产100%。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43.85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43.85万元,较上年1538.38万元,增长39.35%,总支出预算2143.85万元,较上年1538.38万元,增长39.35%,主要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缴费和社区服务中心房屋租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43.85万元,较上年1538.38万元,增长39.35%,主要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缴费和社区服务中心房屋租金。总支出预算2143.85万元,较上年1538.38万元,增长39.35%,主要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缴费和社区服务中心房屋租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3.85万元,较上年1538.38万元,增长39.35%,主要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缴费和社区服务中心房屋租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3.85万元,较上年1538.38万元,增长39.35%,主要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缴费和社区服务中心房屋租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3.8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0%。基本支出1070.04万元,项目支出107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1.83万元,占总支出36.93%。文化与传媒支出142.3万元,占总支出6.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2万元,占总支出3.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1万元,占总支出0.3%。城乡社区支出680万元,占总支出31.72%。农林水支出453.39万元,占总支出21.15%。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943.3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4%,指我街办开支的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3.63万元、津贴补贴333.92万元、奖金9.9万元(公务员13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69万元、住房公积金154.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44.86万元,占总支出53.4%。其中基本支出71.05万元,项目支出1073.81万元。包括办公费9.54万元、印刷费3.18万元、水电费7.42万元、邮电费6.36万元、取暖费6.36万元、差旅费7.42万元、会议培训费5.3万元、公务接待费3.18万元、工会经费8.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3.35万元(城市综合治理工资380万元、村干部补贴222.4万元、村组及办公经费42万元、计生经费6.41万元、街道执法大队经费120万元、农产品安全监管工资经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54万元、社会公共事务120万元、市容城建经费18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不住55.65万元,占总支出2.6%。主要包括退休费4.23万元、生活补助6.28万元、降温费9.54万元、取暖费34.75万元、独生子女费0.8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18万元,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运行费为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为3.18万元,较2017年增加0.03万元,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2018年会议培训费预算5.3万元,较2017年会议培训费预算5.25万元增加0.05万元,基本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943.3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4%,指我街办开支的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3.63万元、津贴补贴333.92万元、奖金9.9万元(公务员13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69万元、住房公积金154.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44.86万元,占总支出53.4%。其中基本支出71.05万元,项目支出1073.81万元。包括办公费9.54万元、印刷费3.18万元、水电费7.42万元、邮电费6.36万元、取暖费6.36万元、差旅费7.42万元、会议培训费5.3万元、公务接待费3.18万元、工会经费8.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3.35万元(城市综合治理工资380万元、村干部补贴222.4万元、村组及办公经费42万元、计生经费6.41万元、街道执法大队经费120万元、农产品安全监管工资经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54万元、社会公共事务120万元、市容城建经费18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5.65万元,占总支出2.6%。主要包括退休费4.23万元、生活补助6.28万元、降温费9.54万元、取暖费34.75万元、独生子女费0.85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街办开支的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的家庭及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街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