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科普、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研究拟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征集、论证、立项和管理工作;制定和发布区级科技计划指南。
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4、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负责依法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5、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归口管理及科技开发机构资质审查工作。
6、拟订统筹全区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7、负责涉及人口资源、医药卫生、生态环境等社会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科技工作。
8、负责科技知识的普及、宣传;参与和指导全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和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9、加强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研究,组织拟订促进农村科技进步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和指导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和推广;指导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科技管理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
10、协同有关部门审核独立科研机构和区级科技学会、协会、研究会。
11、负责全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科技宣传、科技培训、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奖励、科技档案、科普和科技会展工作。
12、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2、科技科
贯彻执行有关科技促进全区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编制应用技术促进工作计划、科技产业计划、科技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科技专项计划;负责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区级各类计划项目的征集、论证、立项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级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新技术项目引进与成果转化;负责新产品投产鉴定、验收的组织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负责专利的登记和申报,依法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3、综合科
负责拟定全区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民营全业的归口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区科技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负责区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联络和协调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科技发展计划;办理科技经费相关业务;负责科技宣传科技培训、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科技开发机构的资质审查;负责涉及人口资源、医药卫生生态环境等社会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的科技工作。
4、地震科普科
负责编制全区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测预报工作;负责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建设单位的抗震审查工作;负责对地震监测台站观测环境的保护及观测设备的维护工作;负责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备案工作;负责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及灾情速报工作;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公民防震意识和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负责组织有关全区性科普宣传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负责扶持发展农技协组织,通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带动全区优势产业的发展;负责国家、省、市科普惠农项目的推荐上报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重点工作
1、完成区级2018年度科技项目征集、筛选、下达和管理工作,完成区级科技研究与开发投入300万元;
2、做好2018年度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申报及承担的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好市考目标任务,积极完成区综考办统一下发的相关量化指标。
(二)职能工作
3、继续做好专利的管理工作,主要是在全区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
4、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举办各类培训班35期,培训各类人才3000人次。
5、继续做好市、区两级科技特派员的选聘和管理工作,抓好科技成果转化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
6、认真做好科技、科普宣传工作。充分利用"5.12"、"7.28"搞好宣传活动,组织好"科技之春"宣传月、"全国科普日"、"学术金秋"、" 科技活动周"等宣传科普活动。
7、地震局继续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为震情预测提供依据;制定《西安市长安区2018年震情短临跟踪方案》;搞好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增强我区应急救援能力;发挥出应急指挥平台作用,积极参加市地震局每月组织的震情会商会;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标准化社区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8、完成市级2018年科技示范户征集、区级示范园的征集、评审工作。
9、继续做好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10、努力开展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长安区科学技术局部门本级(机关) |
2 | 长安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事业) |
3 | 长安区地震办公室(事业)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24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1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属地震应急车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 (属地震应急车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8年收入为478.34万元,较去年657.74万元减少179.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79.4万元,科技三项费300万元为预留资金未在预算中体现。
2、2018年支出为478.34万元,较去年657.74万元减少179.4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03.52万元,科技三项费300万元为预留资金未在预算中体现。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78.34万元,较去年657.74万元减少179.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79.4万元,科技三项费300万元为预留资金未在预算中体现。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为478.34万元,较去年657.74万元减少179.4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03.52万元,科技三项费300万元为预留资金未在预算中体现。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78.34万元,较去年657.74万元减少179.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79.4万元,科技三项费300万元为预留资金未在预算中体现。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8.34万元,基本支出301.24万元,基本支出177.10万元。按功能科目主要分为科学技术支出37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51万元,较上年增加56.39万元;项目支出134.60万元,较上年减少294.5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3万元,较上年增加24.33万元;项目支出42.50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180.96万元。行政运行(科学技术管理事务)180.96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行政)23.82万元、办公经费7.41万元、社会福利救助16.9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行政)17.51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离退休费11.70万元、工资奖金津补贴(行政)100.6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6万元、会议、培训费0.68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学技术管理事务)19.6万元项目支出19.6万元。包括: 全区科技人员管理培训5万元、办公设备更新3万元、律师咨询费用2万元、公益性岗位9.6万元;较去年增加6.88万元,由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加等费用。
基础研究5万元,其他基础研究支出5万元包括科普惠农配套资金2.5万元,杨凌农高会参观2.5万元;
技术研究与开发68.55万元,基本支出56.55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其中机构运行(技术研究与开发)包括住房公积金(事业)8.2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事业)6.83万元、工资奖金津补贴(事业)34.73万元、会议、培训费0.30万元、离退休费0.27万元、社会福利救助3.31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48万元、办公经费2.27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2.00万元、科技人员培训2.00万元、设备购置1.00万元、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3.00万元、小巨人项目评审2.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会2.00万元、市区科技特派员管理2.00万元;
科学技术普及98.00万元,包括机构运行(科学技术普及)老科协经费12.00万元、科普活动(科普经费)86万元,较上年增长14万元,由于全区人口增加17.5万人(科普经费人均0.8元)。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3万元、项目支出42.50万元。
地震事务42.50万包括:地震应急救援20.00万元、应急救援者队伍建设20.00万元、地震环境探察14.50万元、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学校12.00万元、群测群防、宏观观测、台网监测2.50万元;
地震事业机构63.73万元包括:社会福利救助3.78社会保障缴费(事业)7.70万元、离退休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56万元、办公经费2.63万元、住房公积金(事业)9.29万元、工资奖金津补贴(事业)39.17万元会议、培训费0.35万元。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8.00万元,包括防震减灾宣传8.00万元。较去年增加3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47.95万元,较上年增加91.2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0.99万元,较上年增加21.82万元;津贴补贴 83.57万元,较上年增加49.77 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04(新增项目);住房公积金41.35万元(新增项目);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0.25万元,较上年减少30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5万元,较上年增加0.57万元;项目支出173.10万元,较上年减少303.52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三项费300万元用为预留资金未在预算中体现。
其中办公费3.08万元;印刷费1.07万元;水电费:0.78万元;邮电费1.88万元;取暖费0.65万元。差旅费2.05万元;会议、培训费1.33万元;公务接待费1.11万元;工会经费2.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50万元,较上年减少8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包括地震安全社区学校12.00万元;防震减灾宣传8.00万元;公益性岗位9.6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会2.00万元;科技人员培训2.00万元;科普惠农配套资金2.50万元、科普经费86.00万元;老科协经费12.00万元;律师咨询费用2.00万元(新增项目);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万元;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3.00万元;全区科技人员管理培训5.00万元、群测群防、宏观观测、台网监测2.50万元;市区科技特派员管理2.00万元;小巨人项目评审2.00万元、杨凌农高会参观2.50万元;应急救援者队伍建设2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14万元,较上年增加28.3万元。
其中:离休费9.64万元(新增项目);退休费2.44万元(新增项目);抚恤金0.84万元;生活补助10.67万元(新增项目);降温费2.70万元,较上年增加0.09万元;取暖费9.67万元,较上年增加7.06万元,主要原因是提标和补发上年;独生子女费0.18万元,较上年增加0.08万元,主要是提标。减少了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
( 4 )资本性支出4万元(新增项目),为办公设备购置款。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1.11万元,较上年增长0.02万元,原因是参照市级、同级相应标准调整;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3.2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为247.95万元,占总支出的52%,较上年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0.99万元,津贴83.57万元,基本保险养老缴费32.04万元,住房公积金41.3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14万元。较上年增加28.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9.64万元(新增项目);退休费2.44万元(新增项目);抚恤金0.84万元;生活补助10.67万元(新增项目);降温费2.70万元,较上年增加0.09万元;取暖费9.67万元比上年增加7.06万元,主要原因是提标和补发上年;独生子女费0.18万元,较上年增加0.08万元,主要是提标。减少了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90.25万元,较上年减少30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5万元,较上年增加0.57万元;项目支出173.10万元,较上年减少303.52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三项费300万元用为预留资金未在预算中体现。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开支的是在职和聘用的职工的各类劳动工作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降温费、取暖费、独生子女费。
——日常公用经费: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好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等。
——工会经费:指工会组织活动的经费。
(2)项目支出: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