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安区灵沼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制定本街道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办法。
2、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工作。
3、负责取缔道路、公共场所违法设摊、堆物、占道经营;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市容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
4、推动、帮助社区经济发展,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社区建设,繁荣社区文化,发展社区教育、卫生、体育等服务事业。
5、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拥军优属,进行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调解居民婚姻纠纷;搞好待业人员管理和劳动就业推荐;组织防灾救灾、社会救助及社会保障工作。
6、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7、受区政府委托,负责行使管理辖区内农村工作的各项行政职能。
8、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灵沼街道由一个行政机构和四个事业单位构成,行政单位是灵沼街道办事处,下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城乡环境卫生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四个事业单位是农业综合服务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站、财政所和劳动保障事务所。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精准发力抓指标。今年以来,街道攻坚克难,狠抓落实,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均实现正增长。
二是抢抓机遇推项目。坚定发展信心不动摇,强化“项目为王”理念,狠抓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坚持领导包抓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
三是现代农业促发展。全年粮食产量2.41万吨,增长5%;蔬菜产量4.5万吨,增长18%;农业产值达到42150万元,增长14%。
四是特色产业呈亮点。2017年全年,我街道共新增设施蔬菜150亩,新增草莓设施大棚150亩,进而使我街道设施农业种植总面积达到6920亩,其中设施蔬菜5810亩,深冬草莓1110亩,全年可为市场提供新鲜草莓240万斤,新鲜蔬菜3980万斤。
五是社会保障不断加强。新增城镇就业30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8%;农村劳动力转移603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5%;创业培训30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建成农村幸福院3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所,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复审工作。
六是脱贫攻坚成效显著。经过4月份数据清洗,通过广泛宣传、精准识别、入户核查等程序,我街道共确定在册贫困户67户133人,经人口自然减少,最终为66户131人。
七是美丽乡村创建卓有成效。以推进“烟头革命、厕所革命”为抓手,全面推行《灵沼街道保洁员百分制考核细则》。
八是铁腕治霾强力推进。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我街道全面拉开蓝天保卫战。选聘治污减霾四级网格员20名,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32人次,执法车辆36辆次,取缔散乱污企业13个;共计拆除0.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8台,拆除0.5蒸吨以下锅炉32台,散煤消减共计7762吨,驻地餐饮单位一律采用清洁能源;建成备案清洁煤炭销售点一个。
九是综合执法重拳出击。街道通过流动巡查与定点值守相结合,开展多轮次、不间断、长效化的管控,全面有效规范辖区市容环境秩序。全年共开展土地巡查446余次,出动人力4014人次,车辆892台次,制止违法用地70宗,其中宅基地39宗,看护房1宗,钢构18宗,地面硬化5宗,养殖圈地2宗,围墙3宗,老厂翻建1宗,土地填埋1宗。全年累计拆除违建16821平方米,恢复耕地23亩。
十是安全稳定常抓不懈。围绕创建“平安灵沼”目标,把解决问题与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深挖辖区平安创建弱点、难点问题,采取固定点守护和不间断巡逻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辖区的安全稳定。
十一是基层党建稳步提升。强化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街道党校办学水平;切实做好村级三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正、透明选举,选出一批德才兼备的农村干部队伍,营造灵沼街道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长安区灵沼街道办事处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长安区灵沼街道办事处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员51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2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8人。
五、长安区灵沼街道办事处国有资产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长安区灵沼街道办事处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6.9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街道预算收支总额1094.4万元,全部由财政拨款公共预算拨款组成,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预算收支总额734.34万元,比较去年增加49.03%。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工资和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增加的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和人均工资、干部取暖费提标等原因,造成基本支出增加360.0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我街道预算收入总额1094.4万元,全部由财政拨款公共预算拨款组成,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预算收入总额734.34万元,比较去年增加49.03%。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工资和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增加的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和人均工资提标等原因,造成基本支出增加360.06万元。因为收支构成全部为财政拨款收支,所以财政拨款收支与预算收支增加变化相同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1094.4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4.34万元,增加360.06万元,较去年增加49.03%,主要原因是政府代缴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由单位代缴纳入预算等原因造成。
年度 项目 | 2017 | 2018 | 增减变化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734.34 | 1094.4 | 增加49.03% |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预算总收支10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62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47万元,较上年增加4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编制增加并且增加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代扣增加预算费用;2018年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29.82万元,2017年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19.19万元,较上年增加 55.39%,增加主要是因为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代扣增加预算;201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3万元,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3万元,较上年增加96.43%,主要原因是人员归口变动,人员费用增加;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代扣增加预算;2018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万元,2017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5万元,较上年减少90.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服务站编制,人员支出消减为零; 2018年城乡社区预算支出240万元,2017年城乡社区预算支出24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2018年农林水预算367.63万元,2017年农林水预算264.2万元,较去年增加39.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编制人员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代扣增加。
如下图表所示:
年度 项目 | 2017(万元) | 2018(万元) | 增减变化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7.47 | 397.62 | 增加43.3% |
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 | 19.19 | 29.82 | 增加55.39%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83 | 56.63 | 增加96.43%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8.95 | 2.7 | 减少90.67% |
城乡社区支出 | 240 | 240 | 无变化 |
农林水支出 | 264.2 | 367.63 | 增加39.15%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70.03万元,2017年预算282.11万元,较上年增长66.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公积金养老保险社保经费纳入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573.35万元,2017年预算563.63万元,较上年增加1.72%,主要是因为增加实有人员增加的办公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8年预算51.02万元,2017年预算12.9万元,较上年增加295.5%,主要是因为取暖费提标、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取暖费、聘用人员工资补发和社会保障缴纳、第一书记工资等引起的预算增加。
如下图表所示
年度 项目 | 2017(万元) | 2018(万元) | 增减变化 |
工资和福利支出 | 282.11 | 470.03 | 增加66.61%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63.63 | 573.35 | 增加1.72% |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2.9 | 51.02 | 增加295.5%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53万元, 2017年预算5.56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无变化;2018年公务接待费1.53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31.86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2.05万元,较上年减少0.19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降温费、取暖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