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制定本街道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办法。
2、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工作。
3、负责取缔道路、公共场所违法设摊、堆物、占道经营;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市容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
4、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拥军优属,进行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调解居民婚姻纠纷;搞好待业人员管理和劳动就业推荐;组织防灾救灾、社会救助及社会保障工作。
5、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6、受区政府委托,负责行使管理辖区内农村工作的各项行政职能。
7、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千方百计抓项目。严格落实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计划完成14个村的一事一议项目,申报建成村级文化礼堂3个,完成北桑、南桑、伯坊三个农村片区化中心社区建设项目;配合土地局开展土地整理工程,完善灌溉与排水整理工程;对接北京大地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我街道鲸鱼沟发展制定规划,努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街道。
2.持之以恒强产业。依托鲸鱼沟坡塬资源,新建千亩果林带1个,提标百亩采摘园1个,创建提标省市级无公害示范园2个,借助葡萄、核桃等优质农产品发展电商、微商等新型经济;依托第二届长安油菜花国际赏花节,举办白鹿农产品推介会及其他赏花活动,提供新的旅游产品,弘扬白鹿文化,实现一产三产融合。
(二)、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证率达到100%;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进行改造;计划投资287万完成道路硬化31152.36平方米,在8个村安装太阳能路灯884盏;道路两侧排水沟要达到硬化、固化标准;推广建设无公害化卫生厕所。
4.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美丽乡村”“美丽宜居乡村”、“清洁乡村”创建活动;完成西垇村、砲里村、四联村垃圾分类项目;实施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村主要干道及巷道两旁要栽种花草,村主干道实现太阳能路灯全覆盖;落实街道垃圾填埋场地址,复耕砲里一组原垃圾填埋场土地;多措并举绿化造林,完成寨子村、伯坊村绿化项目。
(三)、狠抓生态文明建设
5.专项整治环境卫生。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好鲸鱼沟生态环境;继续推行“三项革命”,严格落实 “河长制”与“路长制”,实现各村每10户设置一个垃圾箱,全面清理“三堆”,街道商户、农户门前实行“三包”;做好辖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做好辖区内安全饮水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保洁队伍的管理和监督。
6.持之以恒治污减霾。深入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实现农户炊事和取暖全部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和洁净燃料改造;扎实做好扬尘治理、秸秆禁烧等工作;继续按照“定人、定位、定责、定时”原则开展工作,四级网格员早、中、晚不间断巡查。
(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7.持续加强社会保障。实现低保五保动态化管理,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户;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水平,不断扩大社会就业率,增加提供公益性岗位,保证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完成30人次技术培训任务;完成残疾人专委换届工作;新建农村养老幸福院1所;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建立社会救助“绿色通道”。
8.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建立产业联合支部,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助就业;依托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围绕2018年脱贫目标,做好行业脱贫工作;狠抓产业和就业扶贫,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确保长效稳定脱贫;进一步做好内生动力培育、爱心超市等亮点工作。
9.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砲里”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0.切实保障群众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抓好食品药品、水源、消防等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蹄疾步稳深化改革创新
11.稳步推进“三变”改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建立健全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推动农民以土地、资金、技术等入股经营主体;坚持抓点示范,实施梯次推进,按照“寨子村作为“三变”改革试点——鲸鱼沟沿线村带头推进——所有行政村全面铺开”的思路,制定“三变改革”工作方案,力争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以及重点村“三变改革”。
12.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规范工作行为、建设法治政府”活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实施“互联网+政府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不断简化优化服务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行便民服务代办制度。
13.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全面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街道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街道综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六乱”专项整治活动;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渠道。
(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14.加强党工委对人大和政协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人大、政协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执行月例会制度和“代表接待日”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项工作。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档案,加大对其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履职能力。
15.深入推进法治砲里建设。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法治砲里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区委相关党内法规制度,强化广大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健全法治监督体系。
(七)、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
16.严抓村两委换届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肃换届纪律,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抓住换届契机,鼓励激励年轻党员、致富能手、大学毕业生参加选举,丰富选拔途径,规范资格审查,明确素质要求,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
17.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公平公正选用干部,严把选人用人关,选好干部、配强队伍。严格贯彻“三项机制”,畅通能上能下渠道,大力营造崇尚实干、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严格监督管理干部,切实加强重点岗位、科级干部监督管理,不断增强干部队伍“四个意识”。
18.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构建“组织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大党建”格局,坚持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全面提升党建引领水平;加强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十个好”工作,着力在后进党组织整顿、村规民约及道德评理会等方面出实招、创亮点;切实用好街道党校平台,制定全年计划,规范课程设置,优化师资力量,确保培训实效,强化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开展“五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依次推出五个主题,按照月初制定方案,月中督促推进,月底评比总结的程序,每个主题评选出三个村并进行授牌表彰;做好社区党建品牌培育工作,提高非公经济组织党建规范化水平,确保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
19.强化党员管理。实施党员“正负积分”考评管理制度 ,坚持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工作状态、道德行为、学习活动等方面,根据党员现实表现,实行“正能量计正分、负能量计负分、无能量不计分、正负相抵积总分”。党支部每月底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确定党员上月积分,并在支部进行公示,全年积分结果将与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直接挂钩。
20.强化作风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真正在思想上、纪律上、行动上都严起来、实起来。
2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厘清和夯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完善责任分解体系、责任落实机制和责任追究链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一案双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小官贪腐”。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和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党纪政纪道德防线。
三、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为本单位本级预算。从单位构成看,下辖农业综合服务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站、财政所和劳动保障事务所4个事业单位。
机关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和司法所。
四、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新增2人)、事业编制23人(新增3人);实有人员42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2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国有资产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单位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00万元。
七、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2018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8年收入合计1000.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3.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0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3.52万元。
2、2018年支出合计1000.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3.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0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3.5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00.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3.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0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3.52万元。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00.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3.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0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3.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3.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0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3.52万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3.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0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3.52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6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2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90.22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较上年增加102.28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事件维稳处理,较上年增加10万元;事业运行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5.5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公共事务支出,较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外包。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5.81万元,主要是预算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2.88万元,主要是预算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较上年减少9.40万元,主要是计划生育服务站撤销其所属人员划转到别的部门。
(5)城乡社区支出240万元,其中城管执法8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综合执法事务方面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0万元,主要用于市容城建业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10万元,用于城市治理方面支出,和上年持平。
(6)农林水支出327.78万元,其中农业事业运行8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社会保障费、住房基金等),较上年增加87.5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3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检测等方面支出,和上年持平;其他农业支出199.28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补贴支出,和上年持平;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38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上年持平。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年度 | 2017年预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56.49 | 353.22 |
1、行政运行 | 187.94 | 290.22 |
2、其他政府办公厅 | 0.00 | 10.00 |
3、财政事务 | 48.55 | 23.00 |
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0.00 | 30.00 |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45.81 |
1、其他文化支出 | 0.00 | 45.81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88 | 31.76 |
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8.88 | 31.76 |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44 | 2.04 |
1、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11.44 | 2.04 |
五、城乡社区支出 | 240.00 | 240.00 |
1、城管执法 | 80.00 | 80.00 |
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10.00 | 110.00 |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50.00 | 50.00 |
六、农林水支出 | 240.28 | 327.78 |
1、事业运行 | 0.00 | 87.50 |
2、农产品质量安全 | 3.00 | 3.00 |
3、其他农业支出 | 199.28 | 199.28 |
4、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38.00 | 38.00 |
合计 | 767.09 | 1000.61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61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415.06万元,较上年增加199.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5.9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1.97万元,津贴补贴152.38万元、奖金6.0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7.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6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1.76万元,住房公积金67.99万元,较上年增加67.99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科目。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7.6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3.03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72万元;印刷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24万元;水电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56万元;邮电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48万元;取暖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48万元;差旅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56万元;会议培训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4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2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万元;工会经费3.84万元,较上年增加0.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6.82万元,较上年增加20.72万元,主要用于辖区综合事务及村级运转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8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1.10万元。其中退休费0.54万元,较上年增加0.54万元,主要为退休人员由街办统发;生活补助3.24万元,较上年增加0.72万元,主要是遗属人员增加;降温费4.5万元,增加0.72万元;取暖费18.25万元,较上年增加15.12万元,主要是2018年取暖费提标及补发2017年;独生子女保健费0.3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救济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 年度 | 2017年预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215.67 | 415.60 |
1、 基本工资 | 83.97 | 135.94 |
2、 津贴补贴 | 78.91 | 152.38 |
3、奖金(津贴补) | 51.88 | 6.08 |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0.91 | 52.67 |
5、住房公积金 | 0 | 67.99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534.63 | 557.66 |
1、办公费 | 3.78 | 4.50 |
2、印刷费 | 1.26 | 1.50 |
3、水电费 | 2.94 | 3.50 |
4、邮电费 | 2.52 | 3.00 |
5、取暖费 | 2.52 | 3.00 |
6、差旅费 | 2.94 | 3.50 |
7、会议、培训费 | 2.10 | 2.50 |
8、公务接待费 | 1.26 | 1.50 |
9、工会经费 | 3.21 | 3.84 |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00 | 4.00 |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6.10 | 526.82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79 | 27.89 |
1、退休费 | 0.54 | |
2、生活补助 | 2.52 | 3.24 |
3、降温费 | 3.78 | 4.50 |
4、取暖费 | 3.13 | 18.25 |
5、独生子女费 | 0.36 | 0.36 |
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6.00 | 1.00 |
7、救济费 | 1.00 | 0.00 |
合计 | 767.09 | 1000.61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50万元,较上年减少1.76万元。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2018年公务接待费1.5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由于压缩车辆开支,公务用车车辆减少。
2018年会议及培训费2.50万元,较上年增长0.4万元,增加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30.84万元,较上年增加2.31万元,人员费用增加。
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6.6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72万元;印刷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24万元;水电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56万元;邮电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48万元;取暖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48万元;差旅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56万元;会议培训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4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2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万元;工会经费3.84万元,较上年增加0.63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