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制定本街道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办法。

2、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工作。

3、负责取缔道路、公共场所违法设摊、堆物、占道经营;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市容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

4、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拥军优属,进行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调解居民婚姻纠纷;搞好待业人员管理和劳动就业推荐;组织防灾救灾、社会救助及社会保障工作。

5、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6、受区政府委托,负责行使管理辖区内农村工作的各项行政职能。

7、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千方百计抓项目。严格落实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计划完成14个村的一事一议项目,申报建成村级文化礼堂3个,完成北桑、南桑、伯坊三个农村片区化中心社区建设项目;配合土地局开展土地整理工程,完善灌溉与排水整理工程;对接北京大地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我街道鲸鱼沟发展制定规划,努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街道。

2.持之以恒强产业。依托鲸鱼沟坡塬资源,新建千亩果林带1个,提标百亩采摘园1个,创建提标省市级无公害示范园2个,借助葡萄、核桃等优质农产品发展电商、微商等新型经济;依托第二届长安油菜花国际赏花节,举办白鹿农产品推介会及其他赏花活动,提供新的旅游产品,弘扬白鹿文化,实现一产三产融合。

(二)、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证率达到100%;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进行改造;计划投资287万完成道路硬化31152.36平方米,在8个村安装太阳能路灯884盏;道路两侧排水沟要达到硬化、固化标准;推广建设无公害化卫生厕所。

4.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美丽乡村”“美丽宜居乡村”、“清洁乡村”创建活动;完成西垇村、砲里村、四联村垃圾分类项目;实施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村主要干道及巷道两旁要栽种花草,村主干道实现太阳能路灯全覆盖;落实街道垃圾填埋场地址,复耕砲里一组原垃圾填埋场土地;多措并举绿化造林,完成寨子村、伯坊村绿化项目。

(三)、狠抓生态文明建设

5.专项整治环境卫生。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好鲸鱼沟生态环境;继续推行“三项革命”,严格落实 “河长制”与“路长制”,实现各村每10户设置一个垃圾箱,全面清理“三堆”,街道商户、农户门前实行“三包”;做好辖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做好辖区内安全饮水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保洁队伍的管理和监督。

6.持之以恒治污减霾。深入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实现农户炊事和取暖全部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和洁净燃料改造;扎实做好扬尘治理、秸秆禁烧等工作;继续按照“定人、定位、定责、定时”原则开展工作,四级网格员早、中、晚不间断巡查。

(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7.持续加强社会保障。实现低保五保动态化管理,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户;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水平,不断扩大社会就业率,增加提供公益性岗位,保证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完成30人次技术培训任务;完成残疾人专委换届工作;新建农村养老幸福院1所;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建立社会救助“绿色通道”。

8.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建立产业联合支部,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助就业;依托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围绕2018年脱贫目标,做好行业脱贫工作;狠抓产业和就业扶贫,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确保长效稳定脱贫;进一步做好内生动力培育、爱心超市等亮点工作。

9.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砲里”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0.切实保障群众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抓好食品药品、水源、消防等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蹄疾步稳深化改革创新

11.稳步推进“三变”改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建立健全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推动农民以土地、资金、技术等入股经营主体;坚持抓点示范,实施梯次推进,按照“寨子村作为“三变”改革试点——鲸鱼沟沿线村带头推进——所有行政村全面铺开”的思路,制定“三变改革”工作方案,力争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以及重点村“三变改革”。

12.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规范工作行为、建设法治政府”活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实施“互联网+政府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不断简化优化服务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行便民服务代办制度。

13.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全面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街道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街道综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六乱”专项整治活动;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渠道。

(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14.加强党工委对人大和政协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人大、政协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执行月例会制度和“代表接待日”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项工作。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档案,加大对其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履职能力。

15.深入推进法治砲里建设。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法治砲里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区委相关党内法规制度,强化广大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健全法治监督体系。

(七)、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

16.严抓村两委换届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肃换届纪律,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抓住换届契机,鼓励激励年轻党员、致富能手、大学毕业生参加选举,丰富选拔途径,规范资格审查,明确素质要求,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

17.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公平公正选用干部,严把选人用人关,选好干部、配强队伍。严格贯彻“三项机制”,畅通能上能下渠道,大力营造崇尚实干、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严格监督管理干部,切实加强重点岗位、科级干部监督管理,不断增强干部队伍“四个意识”。

18.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构建“组织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大党建”格局,坚持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全面提升党建引领水平;加强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十个好”工作,着力在后进党组织整顿、村规民约及道德评理会等方面出实招、创亮点;切实用好街道党校平台,制定全年计划,规范课程设置,优化师资力量,确保培训实效,强化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开展“五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依次推出五个主题,按照月初制定方案,月中督促推进,月底评比总结的程序,每个主题评选出三个村并进行授牌表彰;做好社区党建品牌培育工作,提高非公经济组织党建规范化水平,确保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

19.强化党员管理。实施党员“正负积分”考评管理制度 ,坚持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工作状态、道德行为、学习活动等方面,根据党员现实表现,实行“正能量计正分、负能量计负分、无能量不计分、正负相抵积总分”。党支部每月底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确定党员上月积分,并在支部进行公示,全年积分结果将与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直接挂钩。

20.强化作风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真正在思想上、纪律上、行动上都严起来、实起来。

2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厘清和夯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完善责任分解体系、责任落实机制和责任追究链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一案双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小官贪腐”。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和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党纪政纪道德防线。

三、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为本单位本级预算。从单位构成看,下辖农业综合服务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站、财政所和劳动保障事务所4个事业单位。

机关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和司法所。

四、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新增2人)、事业编制23人(新增3人);实有人员42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2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国有资产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单位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00万元。

七、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2018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8年收入合计1000.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3.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0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3.52万元。

2、2018年支出合计1000.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3.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0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3.5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00.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3.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0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3.52万元。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00.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3.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0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3.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3.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0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3.52万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3.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0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3.52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6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2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90.22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较上年增加102.28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事件维稳处理,较上年增加10万元;事业运行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5.5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公共事务支出,较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外包。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5.81万元,主要是预算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2.88万元,主要是预算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较上年减少9.40万元,主要是计划生育服务站撤销其所属人员划转到别的部门。

(5)城乡社区支出240万元,其中城管执法8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综合执法事务方面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0万元,主要用于市容城建业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10万元,用于城市治理方面支出,和上年持平。

(6)农林水支出327.78万元,其中农业事业运行8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社会保障费、住房基金等),较上年增加87.5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3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检测等方面支出,和上年持平;其他农业支出199.28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补贴支出,和上年持平;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38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上年持平。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年度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56.49

353.22

1、行政运行

187.94

290.22

2、其他政府办公厅

0.00

10.00

3、财政事务

48.55

23.00

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0

30.00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45.81

1、其他文化支出

0.00

45.81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88

31.76

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8.88

31.76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44

2.04

1、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1.44

2.04

五、城乡社区支出

240.00

240.00

1、城管执法

80.00

80.00

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10.00

110.00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50.00

50.00

六、农林水支出

240.28

327.78

1、事业运行

0.00

87.50

2、农产品质量安全

3.00

3.00

3、其他农业支出

199.28

199.28

4、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38.00

38.00

合计

767.09

1000.61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61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415.06万元,较上年增加199.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5.9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1.97万元,津贴补贴152.38万元、奖金6.0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7.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6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1.76万元,住房公积金67.99万元,较上年增加67.99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科目。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7.6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3.03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72万元;印刷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24万元;水电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56万元;邮电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48万元;取暖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48万元;差旅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56万元;会议培训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4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2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万元;工会经费3.84万元,较上年增加0.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6.82万元,较上年增加20.72万元,主要用于辖区综合事务及村级运转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8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1.10万元。其中退休费0.54万元,较上年增加0.54万元,主要为退休人员由街办统发;生活补助3.24万元,较上年增加0.72万元,主要是遗属人员增加;降温费4.5万元,增加0.72万元;取暖费18.25万元,较上年增加15.12万元,主要是2018年取暖费提标及补发2017年;独生子女保健费0.3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救济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                 年度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一、工资福利支出

215.67

415.60

 1、   基本工资

83.97

135.94

 2、   津贴补贴

78.91

152.38

3、奖金(津贴补)

51.88

6.08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0.91

52.67

 5、住房公积金

0

67.99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34.63

557.66

 1、办公费

3.78

4.50

 2、印刷费

1.26

1.50

 3、水电费

2.94

3.50

 4、邮电费

2.52

3.00

 5、取暖费

2.52

3.00

 6、差旅费

2.94

3.50

 7、会议、培训费

2.10

2.50

 8、公务接待费

1.26

1.50

 9、工会经费

3.21

3.84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

4.00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6.10

526.82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79

27.89

 1、退休费


0.54

2、生活补助

2.52

3.24

3、降温费

3.78

4.50

  4、取暖费

3.13

18.25

  5、独生子女费

0.36

0.36

  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00

1.00

7、救济费

1.00

0.00

合计

767.09

1000.61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50万元,较上年减少1.76万元。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2018年公务接待费1.5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由于压缩车辆开支,公务用车车辆减少。

2018年会议及培训费2.50万元,较上年增长0.4万元,增加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30.84万元,较上年增加2.31万元,人员费用增加。

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6.6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72万元;印刷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24万元;水电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56万元;邮电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48万元;取暖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48万元;差旅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56万元;会议培训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4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2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万元;工会经费3.84万元,较上年增加0.63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西安市长安区砲里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