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制定本街道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办法。
2、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工作。
3、负责取缔道路、公共场所违法设摊、堆物、占道经营;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市容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
4、推动、帮助社区经济发展,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社区建设,繁荣社区文化,发展社区教育、卫生、体育等服务事业。
5、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拥军优属,进行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调解居民婚姻纠纷;搞好待业人员管理和劳动就业推荐;组织防灾救灾、社会救助及社会保障工作。
6、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7、受区政府委托,负责行使管理辖区内农村工作的各项行政职能。
8、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的规定,韦曲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情况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和司法所以及农业综合服务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站、财政所和劳动保障事务所4个事业单位。
二、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街道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加速奔跑,奋力超越,努力完成市区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在党建工作上力求突破。持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提高基层支部组织建设水平。以街道党校为平台,加大培训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发展等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护航作用。
二是在经济发展上提质量。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确保财政收入等11项经济考核任务完成105%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完成年任务的108%以上,力争对全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同期相比提高1.5%。完成崔家营、徐家寨、鲁家湾社区的城改回迁工作和水磨、西崔的城改后续工作。配合航天基地做好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合作共建区域环境保障工作,及常宁新城相关项目建设协调工作和潏河韦曲段环境整治及街道属地综合执法等工作。
三是继续抓好生态建设。持续推进"铁腕治霾",全面发挥"网格员"作用,不断加强对建工工地、已征用土地、大型燃煤锅炉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污染源的巡查治理;进一步落实"河长制""路长制""网格制",治理河道、各路段环境卫生不留时间、空间死角;大量栽植树木,并强化浇灌、养护,确保成活率。
四是不遗余力抓好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等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实重点案件销号制度。提前制定信访工作预案,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的稳控力度,落实责任到人,重要时间节点实行24小时稳控,全面消除上省进京上访,积极解决一批个访、集访、缠访案件,为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平安、稳定的大环境。
五是在社会治理创新上树典型。探索创新治理模式,实行民主管理,基层治理不仅要自治更要共治,实行党建引领的基层民主管理模式,各社区、村根据自身实际,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大培训宣传、组织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进一步转变村风、民风,发动村民、居民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打造"美丽乡村"4个,规范争创示范社区2个,并在全街道进行推广。稳步实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程,推动街道脱贫攻坚、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有序开展。
六是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提效能。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选用先进典型,抓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实践锻炼,通过组织专门的学习培训、交流轮岗等方式,推动干部深入基层、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增进同群众的感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为群众服务的能力。按照区委"大兴干事文化"的要求,将"我在现场、马上就办"落实在具体行动中,一天当作两天干,苦干实干加油干,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打造一支忠诚担当、能干实事的韦曲"铁军"。
三、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预算。
四、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事业编制59人;实有人员125人,其中行政42人、事业8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2人。
五、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国有资产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单位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80.2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2018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80.29万元,较上年增加488.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89.0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8万元。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80.29万元,较上年增加488.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89.0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80.29万元,较上年增加488.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89.0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8万元。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80.29万元,较上年增加488.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89.0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0.29万元,较上年增加488.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89.0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8万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0.29万元,较上年增加488.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89.0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8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0.2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9.3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 656.92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较上年增加49万元;公用经费35万元和上年持平,主要是预算增加了离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等。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0万元,用于突发事件维稳处理,和上年持平。财政事业运行247.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017年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包含财政运行和农业事业运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公共事务支出,和上年持平。
(2)其他文化支出133.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10.22万元,主要是预算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
(3)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38.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上年增加89.46万元,主要是预算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较上年减少60.76万元,主要是计划生育服务站撤销其所属人员划转到别的部门。
(5)城乡社区支出555万元,其中城管执法1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综合执法事务方面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5万元,主要用于市容城建业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80万元,用于城市治理方面支出。和上年持平。
(6)农林水支出607.42万元,其中农业事业运行204.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3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检测等方面支出,和上年持平。其他农业支出335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补贴支出,较上年减少0.8万元,对村民组织和党支部的补助65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年度 | 2017年预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行政运行 | 418.09 | 626.92 |
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 | 257.83 | 0 |
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30 | 30 |
财政事业运行 | 0 | 247.47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5 | 35 |
其他文化支出 | 76.37 | 133.85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49.17 | 138.63 |
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66.76 | 6 |
城管执法 | 100 | 100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380 | 380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75 | 75 |
农业事业运行 | 0 | 204.42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3 | 3 |
其他农业支出 | 335.80 | 33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65 | 65 |
合计 | 1892.02 | 2380.29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0.29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190.19万元,较上年增加453.3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11.2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77.71万元,津贴补贴及奖金428.2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5.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5.1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55.18万元,住房公积金195.59万元,较上年增加195.59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科目。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13.86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39万元。其中办公费11.43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印刷费3.81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水电费8.89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邮电费7.62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取暖费7.62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差旅费8.89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会议培训费6.3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公务接待费3.81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工会经费11.01万元,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43万元,较上年减少1.07万元,主要是村级办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都相应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6.2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5.33万元。其中离休费6.12万元,生活补助5.58万元,减少13.14万元,主要是遗属人员减少;降温费11.43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取暖费52.91万元,较上年增加42.47万元,主要是2018年取暖费提标及补发2017年;独生子女保健费0.20万。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 年度 | 2017年预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工资福利支出 | 736.86 | 1190.19 |
基本工资 | 333.51 | 411.22 |
津贴补贴及奖金 | 402.45 | 428.20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0 | 155.18 |
住房公积金 | 0 | 195.59 |
村干部转临聘人员工资 | 0.9 | 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14.25 | 1113.86 |
办公费 | 11.7 | 11.43 |
印刷费 | 3.90 | 3.81 |
水电费 | 9.10 | 8.89 |
邮电费 | 7.80 | 7.62 |
取暖费 | 7.80 | 7.62 |
差旅费 | 9.10 | 8.89 |
会议、培训费 | 6.50 | 6.35 |
公务接待费 | 3.90 | 3.81 |
工会经费 | 10.95 | 11.0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0 | 4.00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41.50 | 1040.4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0.91 | 76.24 |
退休费 | 0 | 6.12 |
生活补助 | 18.72 | 5.58 |
降温费 | 11.70 | 11.43 |
取暖费 | 10.44 | 52.91 |
独生子女费 | 0 | 0.20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0.05 | 0 |
合计 | 1892.02 | 2380.29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81万元,较上年增加1.91万元。按照上级要求缩减公务接待开支,节约开支及上年少上报一辆公车费用,今年补上。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3.81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因为按照上级要求缩减开支,节约开支。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原因为上年少上报一辆公车费用,今年补上。
2018年会议及培训费6.3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因会议费用缩减。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80.2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为1190.19万元,占总支出的50%,较上年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1.22万元,津贴415.59万元,奖金12.61万元,基本保险养老缴费155.18万元,住房公积金195.5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6.2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5.33万元。其中:新列预算科目退休费6.12万元,为退休人员降温费;生活补助5.58万元,较去年减少13.14万元,主要是遗属人员减少;降温费11.43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取暖费52.91万元,较上年增加42.47万元,主要是2018年取暖费提标及补发2017年;独生子女保健费0.2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113.86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39万元。其中:办公费11.43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印刷费3.81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水电费8.89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邮电费7.62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取暖费7.62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差旅费8.89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会议培训费6.3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公务接待费3.81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工会经费11.01万元,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43万元,较上年减少1.07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