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国家财政、税收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财政、税收有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财政、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财政中长期计划,制定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有关情况;负责制定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区级部门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负责区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完善区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它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四)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制定和执行全区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办法,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有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监管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及负责人收入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经济发展支出以及中央和省、市、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区建项目预(结)决算工作;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意见,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健康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

(十)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区会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相关建议;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区级部门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财政局不再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相关职责、金融工作服务职责等工作。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局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党委组织建设、政治建设、思想宣传和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工作、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二)预算科。拟订全区财政中长期规划、全区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 负责编制区本级及全区年度财政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工作; 负责全区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预算项目库管理工作; 负责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及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负责区政府预决算公开,指导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负责全区税政工作。

(三)国库科。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负责区级国库管理和财政资金调度;组织全区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指导区级部门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组织会审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批复部门决算并指导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负责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及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及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建设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组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行财科。负责党政、政法、群团、区属事业单位的财政预决算管理工作;指导部门预决算公开有关工作;拟订行政经费和全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五)社会保障科。负责人社、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红十字会、退役军人局等部门预决算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计生支出;组织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监管工作。

(六)农业财务管理科。负责农业农村、水务、秦岭保护等部门预决算管理工作;拟订全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农业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政策性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七)经建城建科。研究拟订财政投资有关政策;负责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负责中省市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环保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通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等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交通道路事故救助资金,城市维护资金的审核拨付管理工作;负责区级重点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审核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科。拟订全区财政监督及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财税法规、政策等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全区财政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报告制度;负责重大财政支出项目综合评价,指导区级部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九)国有资产管理科。制定全区党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党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和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工作;负责党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罚没物资的管理工作。

(十)综合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住房、物价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性建议;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制定标准;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承担对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责任;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系统涉及的租赁性住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类财政政策业务;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具体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各级财政工作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财政增收、保障支出、支持发展、资金监管等为重点,认真开展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加快发展贡献力量。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财政增收

一是科学合理分解收入任务,落实财税部门和街道征收责任,制定税收考核奖励办法,调动财税部门征管积极性和街道协税护税积极性。二是以综合治税、以地控税、纳税评估为抓手,围绕堵塞跑冒滴漏,不断强化征管措施,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三是及时跟进共建区税收划转,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完善电子划税名单,实现共建区税源动态管理,确保划转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四是依托非税收缴管理新系统,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收,将所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二)以民生保障为重点,狠抓支出管理

一是坚持民生事业优先,认真落实新增财力和财政总支出不低于80%的要求,持续加大对脱贫攻坚、社会保障与救助、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住房保障、治污减霾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和主体责任,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三是从严控制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坚持勤俭办事,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四是不断扩大财政绩效评价范围,将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下达,以绩效目标评审为举措,切实加强绩效评价考核和结果应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以财政资金为导引,助推经济发展

一是综合运用PPP模式,积极筹措区级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认真做好项目评审、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全力服务于项目建设。二是持续做好融资工作,确保各个项目贷款申请到位。三是持续做好区属园区建设,创造优质的投资环境,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和培育一批优势骨干企业,培育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四是以财政资金投入为导向,发挥四两拨千斤效应,撬动社会资本,大力支持特色小镇建设,扎实推进文创产业、电子商务、物流以及中小企业的发展。五是持续支持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发挥长安地域优势,弥补发展短板,促进我区经济稳定增长。

(四)以专项资金管理为突破,强化财政监督

一是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实行目录制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三公"经费、乱发津补贴、财政票据使用与管理、政府采购等专项检查工作,从严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是围绕脱贫攻坚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扶贫领域资金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等典型案件查处工作,确保扶贫资金发挥使用效益。四是加快实施全区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真正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增强对财政风险的管控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五)以作风建设为抓手,锻造财政铁军

一是持续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强化"四个意识"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坚持事不过夜、马上就办作风,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不折不扣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部署。三是讲求工作效率,引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换脑子,时刻保持战斗状态,奋力向前冲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部门本级(机关)包含10个科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国库科、预算科、经建城建科、农业财务管理科、行财科、社会保障科、监督检查科、国有资产管理科、综合科。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长安区财政局部门本级(机关)

2

长安区企业财务管理所

3

长安区街道财政管理所

4

长安区收费管理中心

5

长安区园区财政所

6

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7

长安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8

长安区会计管理中心

9

长安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10

长安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11

长安区电子数据管理中心

12

西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长安区分校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138人;实有人员140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12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827.01万元,其中:办公家具113.68万元,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为家属院神力锅炉,价值56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95.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部门预算收支安排3695.47万元,较2018年3923.08万元减少227.61万元,减少5.80%。主要变化原因是:今年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22.39万元,减少政府性基金拨款5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财政局部门预算收入3695.47万元,较2018年3923.08万元减少227.61万元,减少5.80%。主要变化原因是:今年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22.39万元,减少政府性基金拨款550万元。

2、2019年财政局部门预算支出3695.47万元,较2018年3923.08万元减少227.61万元,减少5.80%。主要变化原因是:今年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22.39万元,减少政府性基金拨款5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财政局部门编制预算3695.47万元,较2018年3373.08万元增加322.39万元,增加9.56%。主要变化原因是:预算项目有增减变动,项目增加,故全年预算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共计3695.47万元。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科目4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科目3655.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

2019年

2018年

较上年增减变化

较上年增减变化率

原因说明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40

0

40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会计管理费用增加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

635.10

659.75

-24.65

-3.74%

经费节约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2.10

238.6

-116.5

-48.83%

办公楼运行维护费用调整至“机关服务(财政事务)”功能科目

机关服务(财政事务)

132

1

131

13100%

办公楼运行维护由“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功能科目调整至本功能科目,票据成本增加

财政国库业务

40

20

20

100%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费用增加

财政监察

43

33

10

30.30%

监督检查及预算绩效评价费用增加

信息化建设(财政事务)

236

251

-15

-5.98%

设备新增与更新费用增加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652

795

-143

-17.99%

助农保经费、金融扶贫经费减少等

事业运行(财政事务)

974.67

861.59

113.08.08

13.12%

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上调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820.60

513.14

307.46

59.92%

一事一议项目经费由上年“城乡社区支出”功能科目调整到本功能科目;其他明细功能科目有增减变动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2019年经济分类支出合计为369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5.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37.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万元;项目支出2120.20万元,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2120.20万元。

2018年经济分类支出合计为337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3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56.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25万元;项目支出1851.74万元,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1714.74万元、资本性支出137万元。

2019年基本支出1575.27万元比2018年基本支出1521.34万元增加53.9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2019年项目支出2120.20万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1851.74万元增加268.46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数量增加所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2018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550万元,列入城乡社区事务科目预算,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议区级配套资金,属于项目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合计9.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5万元,较2018年减少0.78万元,原因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8年减少了8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会议费7万元,较2018年减少0.3万元,原因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培训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增减变化情况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名称

2019年

2018年

较上年增减变化

原因说明

公务接待费

2.35

3.13

-0.78

压缩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8

-8

本年无公务用车

因公出国(境)经费

0

0

0

均为0,持平

会议费

7

7.3

-0.3

压缩经费

培训费

0

0

0

均为0,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76.09万元,其中办公费11.39万元,印刷费4.20万元,水电费8.59万元,邮电费5.98万元,取暖费7.19万元,差旅费6.17万元,会议、培训费用7.00万元,公务接待费2.35万元,委托业务费1.54万元,工会经费10.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较上年增减变化

较上年增减变化率

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76.09

86.47

-10.38

-12.00%

压缩运行经费

其中:






办公费

11.39

11.89

-0.5

-4.21%

压缩经费支出

印刷费

4.20

4.38

-0.18

-4.11%

压缩经费支出

水电费

8.59

8.97

-0.38

-4.24%

压缩经费支出

邮电费

5.98

6.26

-0.28

-4.47%

压缩经费支出

取暖费

7.19

7.51

-0.32

-4.26%

在职总人数减少

差旅费

6.17

6.47

-0.3

-4.64%

压缩经费支出

会议费

7.00

7.3

-0.3

-4.11%

压缩经费支出

培训费

0

0

0

-

均为0,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

2.35

3.13

-0.78

-24.92%

压缩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8

-8

-100.00%

2019年无公务用车

委托业务费

1.54

0

1.54

委托业务增加

工会经费

10.29

12.56

-2.27

-18.07%

在职总人数减少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39

10

1.39

13.9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95.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8.56万元。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共17万元,均为采购货物类预算。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多178.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网络服务费、网络设备、租赁、培训、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增加。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2019年长安区财政局部门预算报表_[034]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