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和指导全区法制宣传及全民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市场秩序。
(5)管理全区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管理、指导和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7)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区政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指导、管理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等市考指标任务,争取进入全市前三名;
(二)确保“枫桥经验”在我区落地,召开省市现场会;
(三)完成大兆街道倪孟新村1.3公里出村路“五化”道路建设任务;
(四)做好校地融合工作;
(五)争取国家级表彰奖励一项(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省级表彰奖励一项(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区)、市级表彰奖励一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
(六)争取各级现场会、工作试点及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两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 部门本级(机关) |
2 | 西安市长安区公证处 二级单位 |
3 | 西安市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级单位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2个,其中行政编制53个、事业编制9个;实有人员70人,其中行政51人、事业1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9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68.0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目前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业务工作均已开展了绩效管理,其他业务也逐项推进。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1768.05万元,其中司法局收入1451.61万元、公证处收入159.99万元、法律援助中心收入156.45万元。
2019年度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1451.61万元、公证处支出159.99万元、法律援助中心支出156.4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1768.05万元,其中司法局收入1451.61万元、公证处收入159.99万元、法律援助中心收入156.45万元。
2019年度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1451.61万元、公证处支出159.99万元、法律援助中心支出156.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单位名称 | 2019年预算 | 2018年预算 | 增减原因 |
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 | 1451.61 | 1344.88 | 新增政法干警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支出预算核减。 |
西安市长安区公证处 | 159.99 | 164.41 | 支出预算核减。 |
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 156.45 | 172.51 | 支出预算核减。 |
合计 | 1768.05 | 1681.8 | 新增政法干警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支出预算核减。 |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科目名称 | 2019年预算 | 2018年预算 | 增减原因 |
行政运行 | 793.14 | 752.38 | 新增政法干警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37.22 | 239.46 | 移交高新部分人员。 |
基层司法业务 | 137.50 | 213.5 | 社区矫正业务与基层司法业务分离,纳入专项。 |
普法宣传 | 55 | 62.8 | |
律师公证管理 | 71.04 | 130.89 | 支出预算核减。 |
法律援助 | 19.90 | 30.90 | 新增法律援助专项业务费。 |
社区矫正 | 37.75 | 21.74 | 社区矫正业务量增加。 |
事业运行 | 225.5 | 230.13 | 支出预算核减。 |
其他司法支出 | 191 | 2019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 |
合计 | 1768.05 | 1681.80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与上年对比变化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2019年预算 | 2018年预算 | 增减原因 |
基本工资 | 343.10 | 278.87 | 基本工资结构增涨调整 |
津贴补贴 | 263.17 | 283.05 | 津补贴结构下降调整 |
基本养老保险 | 111.35 | 100.21 | 新执行项目 |
其他社会保障 | 27.54 | 新执行项目 | |
住房公积金 | 128.15 | 132.13 | 新执行项目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68.68 | 838.75 | 新增加部分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26.06 | 48.79 | 取暖费标准提高 |
合计 | 1768.05 | 1681.80 |
单位: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2.52万元,其中机关8万元、公证处2.06万元、法律援助中心2.46万元。较2018年度“三公”经费15.56万元减少20%(其中机关减少2.96万元、公证处保持不变、法律援助中心减少0.08万元),原因为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公务接待费减少。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基本工资343.10万元、津贴补贴263.1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35万元、其他(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障27.54万元、住房公积金128.15万元、办公费31.50万元、印刷费17.50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15.40万元、会议培训费4.90万元、公务接待费3.52万元、劳务费8.08万元、工会经费5.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5.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0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由于工资福利调整和新增部分业务内容。
科目名称 | 2019年预算 | 2018年预算 | 增减原因 |
基本工资 | 343.10 | 278.87 | 基本工资结构增涨调整 |
津贴补贴 | 263.17 | 283.05 | 津补贴结构下降调整 |
基本养老保险 | 111.35 | 100.21 | 新执行项目 |
其他社会保障 | 27.54 | 新执行项目 | |
住房公积金 | 128.15 | 132.13 | 新执行项目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68.68 | 838.75 | 新增加部分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26.06 | 48.79 | 取暖费标准提高 |
合计 | 1768.05 | 1681.80 |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2019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其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基地LED屏两块、16个司法所日常宣传用LED屏、社区矫正劳动基地办公桌椅6套、16个司法所更新计算机,每所2台,共计32台;以上采购项目共计33.4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主要包括:
——普法宣传支出,主要用于在全区开展重点人群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全民法律素质,营造全区良好的法治氛围;主要包括开办《平安长安》栏目及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等工作;
——基层司法业务支出,主要用于对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各项业务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运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及案卷补贴的管理;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律师公证管理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律师及法律服务行业人员素质教育、业务培训及日常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三级网络的运行和服务;法律顾问的聘用及管理工作;公证行业赔偿基金、公证业务网络交换平台建立、涉外公证业务开办、公证案卷、证书制作及公证日常运行等支出;
——法律援助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的日常运行;支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案卷补贴、律师值班费等支出;
——社区矫正支出,主要用于对社会危害不大,符合在社区服刑的人员进行社会评估、调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教育及监控工作。
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
2019年1月3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