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长安区委党校属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区委党校归区委管理。主要承担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理论骨干和公务员培训任务。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围绕柳青精神传承工程,举办主体班次1期,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举办主体班次3期,巩固廉政教育基地;
2、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各项培训任务;
3、服务好街道党校,加强业务指导;
4、下社会宣讲30次;
5、加强教学科研一体化建设,完成教研论文10篇;
6、完成“五化”道路建设任务;
7、做好校地融合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1家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长安区委党校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共22人;实有人员21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4人。常务副校长1名,副校长1名,校长由区委领导兼任,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9.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预算359.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9.84万元,较上年345.02万元增加14.82万元,增幅4.3%。其中基本支出280.54万元,较上年256.77万元增加23.77万元,增幅9.2%,增加原因主要为党校人员增加2人办公费增加,并且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均有所增加;项目支出79.3万元,较上年88.25万元减少8.95万元,减少10.1%,原因主要有培训项目合并,并且减少了设备更新等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2019年预算359.84万元,较上年345.02万元增加14.82万元,增幅4.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44万元,较上年270.1万元减少42.66万元,降幅15.8%,原因是调整了科目分类。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9.84万元,其中,基本预算280.54万元,项目预算79.3万元,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5.02万元,其中基本预算256.77万元,项目预算88.25万元,较上年增加14.82万元,基本预算增加23.77万元,项目预算减少8.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预算增加,项目预算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支出按照部门功能分类,基本支出280.54万元,项目支出79.3万元,上一年度基本支出256.77万元,项目支出88.25万元,基本预算增加23.77万元,项目预算减少8.95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支出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27.44万元,较上年的210.59万元增加了16.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28万元,较上年的97.49万元减少了6.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2万元,较上年的43.94万元减少了2.8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党校“三公”经费,2019年有会议费1万元,2018年会议、培训费0.85万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合计1.36万元,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2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日常公用经费11.98万元;教学楼集中供暖8.3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0.74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日常办公开支调整。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党校
2019年1月3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