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区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的来信;接待个人和集体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上访;接待境外及港澳台胞来信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和形势,展开调查研究,预测发展趋势,提出有关建议。
(3)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单位和新闻单位转给区党政领导的人民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承办涉及地方问题的军队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
(4)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向同级和下级单位交办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
(5)协调处理区级部门之间、区县之间以及跨区域信访案件。
(6)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组织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分类统计、分析、研究人民来信、来访情况,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提供有价值的信访信息,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省市有关情况。
(8)承担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人民来信和接待处理工作。
(9)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度,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借鉴“枫桥经验”,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等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新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基层基础工作,按照“规范接待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办信办案、夯实基层基础”的要求,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全力打造网上阳光信访。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长安区信访局 部门本级(机关) |
2 | 西安市长安区信访接待中心 二级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并列图表。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1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0.72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合计690.72万元,较2018年度收入预算635.15万元,增长8%, 增长原因是:基本支出工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合计690.72万元,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35.15万元,增长8%, 总支出预算690.7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工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0.72万元,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5.15万元,增长8%,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工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预算增加。
基本支出预算312.7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3万元,较2018年万元增加了170.57万元,增长119%,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工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预算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3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4%,其中:区集资处置平台经费30万元;信访业务工作经费98万元;办案经费6万元;信访疑难问题救助金150万元;网上信访信息建设与维护经费18万元;督察督办案件工作经费4万元;信访接待大厅运转经费6万元;群体性处置经费6万元;联合学院突发事件处置经费20万元;长安区信访工作会议40万元,项目经费预算主要为开展机关工作业务和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2018年493万元减少了115万元,主要原因是所属街办减少,信访疑难问题救助金等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0.72万元,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5.15万元,增长8%,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工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预算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0.72万元,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5.15万元,增长8%,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工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预算支出增加。
基本支出预算312.7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6%,其中:统发工资186.0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8%;非统发工资15.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3%;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82.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1%,日常公用经费14.9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3%。较2018年635.15万元增加了170.57万元,增长119%, 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预算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3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4%,其中:区集资处置平台经费30万元;信访业务工作经费98万元;办案经费6万元;信访疑难问题救助金150万元;网上信访信息建设与维护经费18万元;督察督办案件工作经费4万元;信访接待大厅运转经费6万元;群体性处置经费6万元;联合学院突发事件处置经费20万元;长安区信访工作会议40万元,项目经费预算主要为开展机关工作业务和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2018年493万元减少了115万元,主要原因是所属街办减少,信访疑难问题救助金的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312.7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3万元,较2018年万元增加了170.57万元,增长119%,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工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预算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3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4%,其中:区集资处置平台经费30万元;信访业务工作经费98万元;办案经费6万元;信访疑难问题救助金150万元;网上信访信息建设与维护经费18万元;督察督办案件工作经费4万元;信访接待大厅运转经费6万元;群体性处置经费6万元;联合学院突发事件处置经费20万元;长安区信访工作会议40万元,项目经费预算主要为开展机关工作业务和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2018年493万元减少了115万元,主要原因是所属街办减少,信访疑难问题救助金等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部门“三公”经费1.3万元;会议费、培训费1.04万元等一般性支出预算,与2018年无增减变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基本工资92.82万元、津贴补贴59.37万元、绩效工资49.0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7.54万元、住房公积金40.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由于工资福利调整。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未安排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委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 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西安市长安区信访局
2019年1月3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