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西安市长安区考核办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起草制定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

3、细化分解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年度目标任务,起草制定区委区政府下达各街道、各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对市区目标任务的运行情况和形象进度进行督促检查;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对全区目标考核结果运用提出意见建议;

6、负责牵头做好我区迎接市考核办检查的有关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安市长安区考核办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提高一个站位,聚焦追赶超越。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新时代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政治建设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与推进市考指标、加快补齐短板、改进考核工作相结合,用推进任务落实为追赶超越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突出两个重点,致力追赶超越。一是市考争先进位,高点立标,从严从实,精准发力;聚焦短板,强化措施,力促赶超;反向倒逼,严格考核,给足压力。二是区考助推赶超,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完善考核机制,树立鲜明导向;搭建赶超平台,激发比拼动力;严格督查考核,传导考核压力,倒逼任务落实。

(三)做好三个到位,服务追赶超越。一是服务到位。强化服务意识,市考有要求,第一时间高标准完成,做“五星级服务员”。二是协调到位。强化大局意识,责任单位有需要,第一时间沟通协调,做积极主动的“协调员”。三是落实到位。强化落实意识,区委、区政府有交办,事不过夜,马上就办,做务实高效的“落实员”。

(四)强化四个举措,助推追赶超越。一是抓市考进位。强化分析研判,及时预警提示,督促赶超进位;紧盯季度、半年和年终考核,准预判、多建议、早提醒,争取最优结果;加强与市考核办的高频对接,力争让市考核办在理性制度上倾斜长安、在感性认识上认同长安。二是抓区考支撑。树立“做好区考就是对市考的有力支撑”理念,突出分值权重大、加减分指标的考核,切实强化过程考核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强化结果运用,倒逼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三是抓合力推进。定期召集牵头单位分析研判指标运行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确保各项指标稳步推进。协调各市考指标承担单位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定期反馈工作动态,形成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工作合力。四是抓过硬作风。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与推进市考指标、加快补齐短板、完善考核机制等工作深度融合,用过硬作风检验和提升工作能力,做到具体工作求标准、业务工作争一流,在追赶超越中担当作为、发挥作用、做足贡献。

(五)创新五项机制,保障追赶超越。一是责任落实机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四明确”。二是预警提示机制。发挥考核监测预警作用,根据市考指标亮红灯黄灯周预警,对欠账滞后指标进行预警提示,及时督促落实。三是指标通报机制。每月对指标进行全面梳理汇总,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下达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引导各部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四是考核督查机制。聚焦滞后指标和全区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促使各单位把功夫下在平时、把精力放在日常。五是约谈提醒机制。每季度对短板指标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由区级领导分层级、分情况进行约谈提醒。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1

西安市长安区考核办

事业单位

财政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年末,我办人员编制14人,实有人员1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28万元,其中:国有资产28万元,占总资产100%。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89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预算187.89万元,较2018年度收入预算183.21万元,增长2.55%。总支出预算187.89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7.89万元,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3.21万元,增长2.55%。总支出预算183.21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89万元,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21万元,增长2.55%,主要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89万元,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21万元,增长2.55%,主要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基本支出预算157.8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0万元。较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144.21万元增加13.68万元,增长9.4%,主要是增加了基本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6%,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较2018年39万元减少9万元,主要是取消了五个项目支出分别是举办各责任单位考核干部培训会、区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会、迎接市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全区“追赶超越”季度点评汇报会、全市“追赶超越”季度点评汇报会。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8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0.00%。基本支出157.89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其中:事业运行157.89万元,占总支出8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6%。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21万元增加4.6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基本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45.7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7%。指我办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76万元,津贴补贴52.19万元,奖金(公务员第十三个月工资)0.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08万元,住房公积金20.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取暖费、降温费等。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降温费1.17万元,取暖费3.32万元,独生子女费0.14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37.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0%。指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基本支出7.5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6万元、印刷费0.52万元、邮电费1.04万元、差旅费1.17万元、会议费培训费0.52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工会经费1.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4万元(其中: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4)。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情况

西安市长安区考核办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65万元,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65万元,增加0万元,持平。2019年会议、培训预算0.52万元,较2018年度会议、培训费预算0.52万元,增加 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组织考核干部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45.7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8%。指我办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76万元,津贴补贴52.19万元,奖金(公务员第十三个月工资)0.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08万元,住房公积金20.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5%。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取暖费、降温费等。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降温费1.17万元,取暖费3.23万元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37.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0%。指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基本支出7.5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6万元、印刷费0.52万元、邮电费1.04万元、差旅费1.17万元、会议费培训费0.52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工会经费1.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4万元(其中: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4)。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分别从日常公用经费、全市公众满意度测评、年终目标责任考核、追赶超越机制落实项目中进行支出,包括购买办公耗材、办公设备、印刷资料、会议接待、家具用具。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西安市长安区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考核办).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