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区政府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备、规划和政策,组织研究、提出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备纲要、发展规划。
3、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4、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策划、包装;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申报、跟踪服务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以工代赈规划计划编制、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等工作。
5、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综合分析全区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区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收支总量平衡。
6、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7、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制定行业规划。
8、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和城镇化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人口机械增长控制工作。
9、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规划并协调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作用;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定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制,分解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编制节能降耗工作年度发展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节能工作专项调研,组织开展全区节能降耗检查工作。
11、负责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规定。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长安区发改委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加强动态监测,确保市考指标任务完成。按照该指标的组成和各分项,与统计局、农业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建设局密切合作,以上年实际完成数据为参考,分别将农业增加值、规上与规下工业总产值、建筑企业总产值等分解下达到各有关街办和部门,并切实做好跟踪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针对服务业增加值,加强与商务局、金融办、房管局、财政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将能分解的各项任务尽量下达落实到相关单位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分解至街办,并加强监督与动态管理。针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统计局、调查队一起科学测算,合理布点,将该指标分解下达到有关街办辖区,加强对高收入与一般收入抽样调查户的有效监测与技术培训指导,确保指标快速正常运行。针对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任务,将指标分解下达到有关街办和部门,会同区统计局,切实做好跟踪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年初做好对各街办符合条件企业的摸底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强化推进措施,全力以赴抓项目促投资。一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继续深化2019年项目的征集工作,再进行筛选、考察、核实,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区2019年重点建设计划草案。继续实行区级领导包抓项目责任制,对影响项目建设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解决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同时,继续实行季通报制度,确保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年度投资任务,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夯实基础。二是持之以恒支持开发区项目建设工作。围绕合作共建区项目建设实际需求,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等环境保障工作,力促合作共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三是继续抓好固投工作。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做好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任务分解和落实,有针对性的开展督查推进活动,分阶段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预测和难点突破。加快完善项目入库手续。对于已开工的新建项目,加快完善立项文件、施工合同、现场照片等入库必需的相关手续,确保已开工项目及时入库统计。密切联系各开发区,确保固定资产投资任务顺利完成。四是真督实查,严格考核。坚持靶向督查,重点督查大项目开工、手续办理及数据报送情况;围绕全年目标任务,采用月通报,季研判的形式,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并将所有督查结果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推动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全市特色小镇考核新导向,继续推行区级领导包抓、特色小镇办牵头、所在街道(园区)具体落实的服务考核体系,将特色小镇创建任务纳入全区“五张报表”,实施上门服务、靶向督查、跟踪考核;采用“一对一定制”的保姆式服务,为企业提供“五星级服务”,加强产业布局指导,协调落实要素保障,研究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加速实施产业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和形象进度。探索招商引资服务新职能,引导企业将优势产业资源重新布局,在浐河流域生态旅游片区、潏河上游樊川文化旅游片区新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实现小镇项目储备增加、接替有序、滚动发展。
(四)科学统筹谋划,加速推动PPP项目建设。一是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区级可用财力情况,认真谋划一批社会需求大、行业前景好的使用者付费项目实施PPP模式,促进PPP项目的行业领域多元化,扩大PPP模式覆盖范围。二是细化和完善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关于推进PPP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PPP项目投资服务、用地保障、金融服务、信用体系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具体可操作的措施意见,为PPP项目落地提供制度保障。三是统筹建立PPP项目库,包装储备更多优质PPP项目,积极申请上报争取PPP项目奖补资金。
(五)转变服务职能,不断加强机关建设。一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健全党组和支部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落实机关各项制度,推进规范管理,统筹协调,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三是加强电子政务工作,提升办公标准化水平。四是抓好全委对外宣传工作,规范信息报送,提升信息质量。五是统筹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扶贫、工会、档案、保密、信访、财务、后勤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1 | 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单位 | 财政全额拨款 |
2 | 西安市长安区经济信息中心 | 事业 | 财政全额拨款 |
长安区发改委机构设置情况:区发改委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项目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一个下属事业单位:长安区经济信息中心,与区发改委统一核算。
四、长安区发改委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区发改委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31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1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6人。
五、长安区发改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 项目名称 | 数 量 | 金 额 |
固定资产 | 243 | 1188966.00 |
通用办公设备(台) | 90 | 366705.00 |
图书档案类(批) | 2 | 4828.00 |
办公家具类(个) | 150 | 170320.00 |
专用设备(批) | 1 | 647113.00 |
截止2018年9月30日,区发改委共有固定资产总额118.8966万元,其中: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36.6705万元,图书0.4828万元,办公家具类17.032万元,专用设备64.7113万元。
六、长安区发改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区发改委实现了绩效项目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3.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合计573.53万元,较2018年度收入预算562.53万元,增长2%, 增长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2)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合计573.53万元,较2018年度支出预算562.53万元,增长2%, 增长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573.53万元,同比增长2%,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和离退休费用等。
(2)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573.53万元,同比增长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和离退休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3.53万元,同比增长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和离退休费用等。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73.53万元,同比增长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和离退休费用等。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支出按照部门功能分类,基本支出378.53万元,项目支出195万元,上一年度基本支出358.53万元,项目支出204万元,基本预算增加20万元,项目预算减少9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支出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40.53万元,较上年的296.72万元增加了43.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41万元,较上年的215.28万元减少了2.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59万元,较上年的43.58万元减少了22.9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会议费1.2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4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同比减少0.87万元。其中:办公费3.6万元;印刷费1.2万元;邮电费2.4万元;差旅费2.7万元;会议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无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委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委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 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