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调查研究;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考核区管领导班子;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负责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及发展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培养年轻干部。
2.负责考察了解区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负责办理区委向区人大推荐干部的工作;承办干部调动、调配和轮岗交流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管理审批工作;协助管理市属驻区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3.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区管干部、公务员的档案管理,指导全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干部培训教育规划;负责对全区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负责区管干部、公务员的培训。
5.负责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负责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制度在全区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研究拟订全区公务员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综合管理、对外交流和合作。
6.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办理领导干部、公务员的离退休审批手续;负责办理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备案及审批手续。
7.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拟定才工作的意见建议;引进、管理和服务各类人才;牵头做好各类人才服务保障;负责人才工作督查考核、宣传及信息化工作。
8.负责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区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9.负责研究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政策和规划;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领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和指导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10.负责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对主要经济社会指标的完成情况、重点项目进度进行专项督查、综合研判和预测分析,组织实施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1.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党史、组织史资料的收集和编写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各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学内容,发挥区委党校和街道党校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分级分类举办好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班,推进学习培训常态化,补齐能力素质短板。用好用活传统教育手段,创新网络、实践教育新平台,搭建常态化、多层次、宽领域学习培训平台,促使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安排,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认真总结历次党内教育经验做法,深刻分析我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状况,高标准谋划设计专题教育相关环节,认真落实步骤要求,灵活采取多种形式丰富专题教育内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加快我区“三园”建设努力奋斗。
3.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六个一”常态化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通过经常性的党性教育、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落实“党性体检”;认真查摆“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决破除“庸懒散慢虚”等干部作风;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
4.严把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事业为上,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强领导班子研判力度,强化在重点工作一线考准考实干部;组织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延安精神再教育培训。做好各级各类调训任务;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做好区管干部调整配备等工作。
5.加强年轻优秀干部选拔培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办法》,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加大上挂下派力度,探索建立年轻干部培养“五个一线”工作法,让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脱贫攻坚一线、重大项目一线、矛盾化解一线、急难险重任务一线”接地气、增本领、强素质。
6.建立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建立干部工作管理台账,分类形成处、科、一般干部管理资料库,注重看干部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全面掌握干部基本情况,尤其是在重点领域、关键时刻、重大事项及急难险重工作的表现,为更加有效地发现人才、使用人才、发展人才提供依据;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核实,以及做好出国(境)政审工作,认真落实职务职级并行、年休假等制度,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发干部担当作为。
7.全力做好人才工作。依托高校优质资源,加强校地融合发展,与驻区高校建立人才工作联席会议,与陕西师范大学签定干部教育培训框架协议,加大引才力度,继续开展区级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活动,落实住房、医疗、子女就学、落户等方面优惠政策;以区“双创中心”为主体,联合各类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业新工场等创业载体,搭建人才干事创业平台,形成与长安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发展体系和人才资源优势,为推动长安追赶超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8.统筹做好公务员工作。加强公务员管理与干部管理工作有效衔接,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培训和宏观管理工作,加强公务员培训教育,不断优化提升公务员队伍质量素质。
9.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强化政治统领,大力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精准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用心用情做好服务管理;以“我和我的祖国”为主题,精心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加强学习活动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离退休干部为长安追赶超越和“三园”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10.扎实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五基”建设;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
11.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在农村,持续开展党建促脱贫攻坚,加强“第一书记”管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带动脱贫攻坚、壮大集体经济中的“两个作用”;推广“联村党委”经验,抓好《村级美丽党建工作规范》落实,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美丽党建”示范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持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组织实施“雏雁工程”,培养农村优秀青年带头人队伍。在城市,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整体建设,学习借鉴北京、上海等地城市党建先进经验,拓宽党建联席会和党建共建联合会成员组成,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在区域化党建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推进辖区内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持续开展社区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完善“社区书记工作站”作用发挥,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在机关,持续开展“互查互学互促”活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制度,解决“灯下黑”问题;组织“机关党建工作联席会”,通过讲、问、考、评、议五步措施,提升机关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在学校,持续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以党建促教学、以党建促育人。在国企,建立健全国企党组织领导,发挥国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在非公和社会组织,扎实开展新一轮“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持续开展“帮扶巩固”活动,不断强化党组织作用发挥与党建品牌打造;探索创新党建阵地标准化建设,借鉴先进经验,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红色会客厅”。
12.抓好日常党建工作落实。科学制定2019年全区党员发展计划,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落实政治审查制度,规范和加强党员发展、管理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紧消除近三年未发展年轻党员的村;发挥好“六个一”固定党日、党员电教和远程教育、“过政治生日”作用,配合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根据机构改革调整,指导各党(工)委核算党费基数,落实好党内关爱帮扶和走访慰问党员工作。
13.构建高质量考核体系。突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对“三园”建设、“五化”道路等工作的考核力度;将争取表彰奖励、现场会、工作试点、争资引项等作为加分项,设置为争创一流指标;精简瘦身指标体系,统一设置“重点个性指标”“争创一流指标”和“共性指标”等3个指标板块,确保指标体系清晰、导向明确、重点突出。
14.充分发挥考核助推落实作用。探索建立周研判、月分析、季度点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常态化日常考核管理机制;建立常态化考核管理机制,对重点任务、重点指标、重大项目,建立动态监测、跟踪问效机制,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定期对“断头路”“大棚房”清理整治、皂河治理等重点工作进行一线考核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15.打造长安铁军排头兵。持之以恒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模范部门,培育践行“心要静、脑要动、腰要硬、行要正”的部风,坚持念好“深、严、精、实、用、硬”六字经,结合“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突出政治忠诚和公道正派、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建设,从严加强组工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持续纠“四风”、改作风。
16.统筹兼顾做好其他工作。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抓好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推进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做好区管干部档案信息库建设、年度党内统计、公务员和老干部工作。做好组工宣传、舆情引导、信息网络和调查研究等工作,为组织工作助推追赶超越营造良好氛围。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1 |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组织部 | 行政单位 | 财政全额拨款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18人、工勤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5.63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预算585.63万元,较2018年度收入预算461.38万元,增加26.93%,总支出预算585.6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开展干部档案数字化管理和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收入预算585.63万元,较2018年度收入预算461.38万元,增加26.93%,总支出预算585.6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开展干部档案数字化管理和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5.63万元,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38万元,增加26.93%,总支出预算585.6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开展干部档案数字化管理和人员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63万元,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1.38万元,增加26.93%,总支出预算585.6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开展干部档案数字化管理和人员增加。
基本支出预算308.9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2.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0万元。较2018年279.68万元增加29.25万元,增加10.46%,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
项目支出预算276.7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7.25%,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3.90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2.80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主要为维持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作所用的各项支出。较2018年181.70万元增加95万元,主要是开展干部档案数字化管理。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6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0.00%。基本支出308.93万元,项目支出276.7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96.78万元,占总支出50.6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3.9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5.06%,事业运行12.1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07%,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2.8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19%。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1.38万元增加124.25万元,主要是开展干部档案数字化管理和人员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70.0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6.11%。指我部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2.09万元,津贴补贴94.20万元,绩效工资4.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4万元,住房公积金38.5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3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81%。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取暖费等。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费10.29万元,降温取暖费9.68万元,抚恤金2.10万元,独生子女费0.23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93.3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0.08%。指我部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基本支出16.60万元,项目支出276.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0万元、印刷费1.20万元、邮电费2.10万元、差旅费2.10万元、会议、培训费0.90万元、工会经费2.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8.6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15万元,减少1.1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2019年会议、培训费预算0.90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0.92万元,减少0.02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70.0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6.11%。指我部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2.09万元,津贴补贴94.20万元,绩效工资4.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4万元,住房公积金38.5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3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81%。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取暖费等。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费10.29万元,降温取暖费9.68万元,抚恤金2.10万元,独生子女费0.23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93.3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0.08%。指我部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基本支出16.60万元,项目支出276.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0万元、印刷费1.20万元、邮电费2.10万元、差旅费2.10万元、会议、培训费0.90万元、工会经费2.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8.60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无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西安市长安区委组织部
2019年1月3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