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商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局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区招商引资政策法规,以及全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负责对外宣传、项目库建设及项目推介、信息咨询;引进国内外资金,全区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等工作;外商投资项目的洽谈及外资项目审核、立项等工作。国家有关成品油、煤炭、盐业、社消管理、商贸管理等行业条例的实施与监督检查等。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全力促进招商项目落地。一是积极“走出去”叩门招商,组织策划6次以上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的招商活动。二是热情“请进来”开门招商。组织3-5次针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长安考察行系列活动;组织1-2次重点客商实地考察长安活动。三是开展商协会重点招商,与陕西省浙江商会、陕西省福建商会、西安香港商会、西安欧美同学会等重点商协会建立良好沟通。四是加强全区招商引资“一盘棋”思想。明晰、简化招商流程,利用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合理筛选入区企业,力促项目尽快落地建设。五是定期召开项目协调推进会,与国土、规划部门对接协调手续办理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加紧办理前期手续,力促项目尽快达到开工条件。

(二)促进社会消费不断提高。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培育储备一批有实力的近限企业。全面摸排近限企业并逐户走访,掌握入库时间,指导企业及时入库。二是紧抓发展商圈机遇,全力发展万科生活广场商圈和府东路商圈,促进GOGO街区招商建设,提高商圈商业辐射力、竞争力。三是壮大传统商贸服务业。组织区内商贸企业进行座谈和相关培训,引导传统经营模式向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的“双线”模式转型。四是推进“太乙·长安道”等特色商业街区的发展,本着“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培育一批集聚效应显著、文化底蕴深厚、建筑风格鲜明、基础设施完善、街区管理规范、拉动消费明显的特色街区。

(三)推动电子商务继续发展。一是继续做好区内电子商务示范街道、示范村(社区)规划,以特色产品为切入口,推动产品线上营销,尽快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电子商务街道、村(社区)。二是通过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带动电商企业快速发展,推进长安特色产品推介和优势产业发展,促进更多城乡居民就业、创业,并带动区域物流、配送、金融等配套产业发展。三是加强示范镇示范村的农村电商培训工作,推动街道特色产业发展。

三、机构设置情况

西安市长安区商务局属行政单位,现由行政办公室、企业改制办公室、招商项目管理科、市场秩序科、经济运行科、商贸发展科6个科室组成,另下辖商业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物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为本单位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9人;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0人。

人员情况

编制人数

年末实有人数

一、在职人员

26

26

  1.行政编制人员

17

17

  2.工勤人员

9

9

二、单位管理退休人员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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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共计171.14万元。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9年不购置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共10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9.85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合计827.65万元,较上年减少125.0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9年预算支出合计827.65万元,较上年减少12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5.66万元,减少原因是机关退休1人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及将两公司个人家庭补助挪入项目资金中预算;项目支出减少29.38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减少了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27.65万元,较上年减少125.0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27.65万元,较上年减少125.04万元。减少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因退休1人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及将两公司个人家庭补助挪入项目资金中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7.65万元,较上年减少125.04万元。减少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因退休1人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及将两公司个人家庭补助挪入项目资金中预算;项目支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有所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27.65万元,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商贸事务支出827.65万元,较上年减少125.0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商贸事务)327.80万元,较上年减少95.66万元,减少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因退休1人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及将两公司个人家庭补助挪入项目资金中预算;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事务)389.85万元,较上年增加95.62万元;招商引资110万元,较上年减少125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上年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有所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27.65万元,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科目,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94元,较上年增加11.59万元,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由财政统一代扣变为单位缴付税收机关,列入预算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514.85元,较上年减少29.74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上年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有所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86万元,较上年减少104.14万元,因将两公司个人家庭补助挪入项目资金中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合计2.34万元,较上年减少1.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0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减少原因是机关退休1人;会议费1.04万元,较上年增加1.04万元,增加原因是上年会议费未列入“三公”经费中;本年度无因公出国经费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人员26人,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5万元,其中:办公经费3.12万元,印刷费1.04万元,邮电费2.08万元,差旅费2.34万元,会议培训费1.04万元,公务接待费1.30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万元。较上年减少3.11万元,因机关退休1人运行经费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3、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西安市长安区商务局

                                                                                                                                                     2019年1月30日

区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