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关内设办公室、装备财务科、法规宣传科、督查创建科、建筑垃圾管理科、综合管理科、市容管理科、市场管理科、绿化园林管理科、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科、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11个科室,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户外广告、爱国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3、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建筑垃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协调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环境卫生、市容环境整治收费标准,并负责费用征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废弃物的管理。

5、负责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审批,审查园林绿地建设设计方案,参与竣工验收;组织协调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重大建设项目实施。

6、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综合管理;组织编制城市公园、广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城市公园、广场的建设和管理。

7、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依据城市规划,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负责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招标、拍卖、转让;承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负责门头牌匾、标语牌、导示牌设置管理;负责城区美观灯饰设置的管理。

8、负责辖区内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站点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机动车清洗站点的设置和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全区有形市场的建设管理工作。

10、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负责全区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研究制定城管执法工作规范、行为规范以及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

11、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日常巡查、监管以及具体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12、负责全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工作,拟定区域性管理办法;负责拟定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办法和标准;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负责农村环境卫生设施配备、保洁队伍落实和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指导农村环境卫生改善、农村垃圾分类、农村公厕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参与全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

13、组织实施对区级各部门、街道和有关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承担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和检查工作,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复审和检查工作。

14、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15、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重点科研项目管理;负责相关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16、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的相关活动。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大力提升“绿化”水平。建设绿色之城,打造公园城市。高标准完成柳青纪念公园、郭杜森林公园、西西里时光公园等6个公园广场建设改造任务,高质量完成环山路、长安大道两条一类和3条五类“五化”道路建设。抓好秦岭违建复绿区域、城市道路和53个公园广场绿化日常管护,提前着手春季绿化,加大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推动城市绿化总量和质量双提升。

二是大力提升“美化”水平。全面完成西长安街等四条街道建筑外立面整治任务,以鲜明整洁的风格为城市增添亮丽风景线。推进午大道、西长安街、城南大道、西部大道鲜花街景建设。结合国庆、春节等重要节日精心开展街景布置,通过街头小景、节点园林点缀城市、营造氛围。

三是大力提升“洁化”水平。建设清洁之城,擦靓城市容颜。以“烟头革命”为抓手,加强“五位一体”保洁,落实“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标准,教育和惩处并举,创建无烟街道、广场和社区。推进“厕所革命”,破除陈规陋习,合理布局新建改建城市公厕29座、农村公厕97座。深化“垃圾革命”,巩固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处置闭环体系,重点加大餐厨泔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建设5座垃圾压缩站、改造提升3座垃圾压缩站,建设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大件垃圾拆分中心,规范运行“垃圾银行”,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四是大力提升“序化”水平。发挥“路长制”“所长制”工作实效,健全完善“四级”路长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一路一长”责任;优化所长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公厕“四级”管理制度,实现管理日益规范。推进街道环境秩序综合治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全覆盖,强化引导督导,增强共管共建合力。实施高校周边、地铁站点、广场公园、城市出入口等重点区域联合整治。规范便民市场,疏堵结合加大占道经营、占道停车等城市顽疾整治,定期开展夜市占道及背街小巷集中整治。发挥“数字城管”功能,通过“城管通”、信息采集车、视频监控头等技术手段实现城市管理问题实时实景全天候处置,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

五是大力提升“净化”水平。净化城市公共空间,加大“两拆”工作力度,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开展违法建设“清零”行动;深化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整治,规范基础上严格查处各类违法户外广告,营造繁而不乱、简而有致的视觉效果。净化大气环境,严控渣土和油烟污染,把好渣土出土、运输和消纳三关,现场值守从严落实“七个到位”和“6个100%”标准;巩固提升餐饮单位油烟治理成效,加强日常监管,严查焚烧垃圾行为,扎实推进“铁腕治霾”各项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预算包括局本级(机关)预算和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机关)

2

西安市长安区环境卫生服务站

3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环境卫生服务站

4

西安市长安区园林管理所

5

西安市长安区广场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6

西安市长安区建筑垃圾管理所

7

西安市长安区直属市场管理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0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380人;实有人员491人,其中行政42人、事业44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固定资产总额 17934.91万元,其中各类作业车辆334辆,垃圾压缩车、环卫保洁洗扫车等作业车辆289辆,其他执法巡查车辆等45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4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7481.38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9021.96万元,较上年增加8273.8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绿化项目支出增加;本年支出合计39021.96万元,较上年增加8273.8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绿化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021.9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9021.96万元,较上年增加8273.8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绿化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40.58万元,较上年增加453.6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689.13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25.49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52.6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833.3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1092.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5728.88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08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4814.01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122.0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支出27481.38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20.06万元,其中因公出境经费0,公务接待费3.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0;公务会议费、培训费16.78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93万元。

(1)因公出国经费为0,与上年保持持平。

(2)公务接待费3.28万元,与上年减少1.46万元,因为公务招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为0,与上年保持持平。

(4)公务会议费、培训费16.78万元,与上年减少0.47万元,因为培训费减少。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2445.09万元,较上年增加731.4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及单位职责开展的各项服务或建设支出,是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


西安市长安区城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