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农办)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区委农办的日常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担。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落实“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开展农业普法宣传。
(二)统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指导大宗农产品流通销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管理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五)制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果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机作业安全监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承担全区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等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责任。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兽药药政药检相关工作。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植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安排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监督管理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
(十一)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开展农业领域高新技术的推广。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畜牧兽医、统筹城乡发展、农业投资项目及农业综合开放项目管理等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完成农业增加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变”改革等市考指标任务,进行全市前三名。
(二)全区清洁乡村达到100%。
(三)牵头完成全区“大棚房”及农家乐整治工作任务。
(四)完成黄良街道201公里何解路、王莽街道三官堂村0.8公里“五化”道路建设任务;
(五)做好治污减霾工作,完成全区“煤改洁”工作任务;
(六)做好校地融合工作。
(七)争取市级现场会5个(长安唐村省级农村改革试点示范项目现场会、第二届“大西安农民节”乡村振兴论坛等)。
(八)做好全区产业扶贫和本系统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九)完成全区春秋两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十)完成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工作。
(十二)加强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等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责任。
(十三)争取中省市资金和各级表彰奖励。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1家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11家。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农村局本级(机关) |
2 | 西安市长安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
3 | 西安市长安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基层兽医站) |
4 | 西安市长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5 | 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西安市长安区分校 |
6 | 西安市长安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
7 | 西安市长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8 | 西安市长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
9 | 西安市长安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10 | 西安市长安区园艺工作站 |
11 | 西安市长安区种子管理站 |
12 | 西安市长安区农业信息与培训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底,农业农村局编制258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239人;实有人员380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35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9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未安排车辆购置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预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9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271.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28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59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271.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28万元。较上年8651.77万元增加了947.88万元,增幅10.96%。主要原因是西安市长安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编制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行政村补助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271.65万元,较上年5204.77万元增加了66.88万元,增幅1.28%,主要原因是西安市长安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编制增加、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2、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71.65万元,较上年5204.77万元增加了66.88万元,增幅1.28%,主要原因是西安市长安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编制增加、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9599.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公共预算拨款5271.6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66.88万元,主要原因是西安市长安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编制增加、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上级补助收入432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88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行政村补助经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长安区农业农村局系统按照功能科目编制预算9599.65万元,较2018年8651.77万元增加947.88万元,增加10.96%,主要原因是西安市长安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编制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行政村补助经费。
2019年农林水事务支出9599.65万元,较上年增加947.88万元,增加10.96%。其中:行政运行(农业)基本支出405.87万元,较上年394.19万元增加11.68万元,增加2.9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丧葬费)支出;事业运行(农业)基本支出3787.23万元,较上年3585.21万元增加202.02万元,主要原因是西安市长安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编制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406.55万元,较上年4672.37万元增加了734.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行政村补助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功能科目 | 2019年预算 | 2018年预算 | 增减比率 |
行政运行(农业) | 405.87 | 394.19 | 增加2.96% |
事业运行(农业) | 3787.23 | 3585.21 | 增加5.63% |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 67 | 85.71 | 减少21.83% |
病虫害控制 | 23 | 26 | 减少11.54%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86.73 | 73.85 | 增加17.44% |
执法监管 | 32.64 | 38.29 | 减少14.76% |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 27 | 83.62 | 减少67.71% |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 99 | 293.9 | 减少66.32% |
农业结构调整补贴 | 510 | 1436 | 减少64.48% |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 352.38 | 347 | 增加1.55% |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 49.5 | 0 | 增加100.00% |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 18 | 8 | 增加125.00% |
其他农业支出 | 661.3 | 0 | 增加100.00% |
农村综合改革 | 3480 | 2280 | 增加52.63%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959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3.1万元,项目支出5406.55万元。基本支出较2018年3979.4万元增加213.7万元,增加5.37%,主要原因是西安市长安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编制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49.42万元,较上年3979.4增加213.7万元,增幅7.68%,增加原因是西安市长安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编制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06.5万元,较上年222.3万元减少15.8万元,减少7.1%,减少原因为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7.18万元,较上年319.74万元减少82.56万元,减少25.82%,减少原因为离退休人员减少支出。项目支出5406.55万元,较2018年项目支出4641.07万元增加了765.48万元,增幅16.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提前下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行政村补助经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长安区农业农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长安区农业农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4.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4.02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6.68万元,减少32.27%,其中:
(1)2019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预算。2018年度我单位也不存在人员因公出国事项,也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
(2)2019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预算。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减少2万元,减幅16.67%,主要原因为减少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预算2万元。
(3)2019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4.02万元,主要包括上级检查项目接待支出。较2018年预算8.70减少4.68万元,减少53.79%。主要原因上级检查项目接待减少。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长安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5.87万元,较上年394.19万元增加11.68万元,增幅2.96%,主要原因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丧葬费)预算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长安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30日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按部门)_[043]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农村局.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