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区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集中办理区级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负责承接省级、市级、相关职能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开展受理和审批。
5.负责建立审管衔接共享联动机制,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行政审批档案室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通过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推送审批信息,与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实现审管分离后的档案资料信息共享。
6.负责统筹全区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推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推广与应用。
7.负责协调指导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验、专家评审、验收等工作。
8.负责建立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推行涉审中介技术服务标准化,建立中介机构服务平台落实中介服务合同备案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
9.负责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街道、村(社区)来战审批服务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设党建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一科、行政审批二科、行政审批三科、综合管理科6个科室。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和法定程序,推进剩余事项划转工作,本着“成熟一个、划转一个”的原则应接尽接,4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二)有序推进“一门、一窗、一网”体系建设。对标改革任务,落实配套性服务,设置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服务模式,让企业、群众办事高效、便捷。
(三)不断优化基层便民服务。充分发挥2019年已建成的3个街道、2个社区“15分钟政务服务圈”示范点的典型引领作用,在全区逐步推广,实现便民事项就近可办。
(四)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聚焦13个市级重点项目、189个区级重点项目审批手续办理,主动对接,开辟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受理和承诺制、代办帮办,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部门预算包括审批局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 号 | 单 位 名 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机关) | 无 |
2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无 |
3 | 区行政审批技术保障中心 | 无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42人;实有人员48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39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预算收入合计1039.7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039.79万元;预算支出合计1039.7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039.79万元。2020年预算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预算收入、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财政拨款收入1039.7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039.7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39.7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039.79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财政拨款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39.79万元,较上年增加1039.79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9.7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0301)164.6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5.8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192.9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8.56%;事业运行(2010350)364.6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5.07%;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先关机构事物支出(2010399)150.8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4.5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80505)60.6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8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2089901)0.8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0.07%;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2.9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24%;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4.8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0.47%;住房公积金(2210201)87.4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8.41%。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039.79万元。从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来看,工资福利支出(301)578.0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5.59%;占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45.6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2.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6.0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55%。从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来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71.2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6.47%;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97.8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9.02%;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654.6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2.9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09)16.0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55%。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2019年新立单位,2019年无“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98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会议费”预算支出5.1万元。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所属预算单位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2020年,根据工作任务需要,预算安排购置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档案柜、文件柜等办公设备112件(套)39.99万元。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共2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92.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02.04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81万元,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6.09万元,其中,办公费5.21万元,印刷费1.23万元,水费1.88万元,邮电费1.82万元,差旅费1.89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8万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指在职人员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指事业单位的经常性补助,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助学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离退休经费等。
证照费用:指用于制作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照的设备购置维护、原材料采购及制作印刷等费用。
新增企业刻章费:为提升长安区营商环境,为每个新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一套,每套含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各1枚,共5枚。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