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西安市长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士官)、退役士兵和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办法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落实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等人员有关政策;负责烈士褒扬工作,审核转报烈士评定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荣誉奖励活动,建立表彰激励机制,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按照中、省、市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军人公墓建设;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科室3个:办公室(党建科)、拥军优抚科和安置军休科。下属事业单位3个:长安区军队离休干部休养所、长安区杨虎城将军陵园管理处、长安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全区退役军人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五位一体”总体要求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五个扎实”要求和“追赶超越”目标,按照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和区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化退役军人工作改革创新,优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整体发展水平,努力做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长安全面实施“三三三”战略,加快实现“七大突破”的工作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运行管理方面:一是做好机关日常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机关正常、有序运转。文件处理及时、到位,并做好相关记录。组织好局系统半年和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保证此项工作按时有序进行,不出纰漏;按时完成机关调资。二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在全局系统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对外宣传稿件不少于100件。积极督促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按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三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节能降耗、节水型社会、环境保护等工作。四是抓好干部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早自习”制度,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责任。五是贯彻《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若干规定》;健全落实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执行领导干部行为规范、请销假、离任工作交接等制度;常态化清查 “吃空饷”、干部兼职等工作。六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和谐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七是坚持按照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办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财务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一支笔”制度,管理好每一笔财政资金,足额落实和列支退役军人各项资金;认真做好局机关日常报账。认真做好预决算工作。二是按时报送各类月报、季报、半年和年度报表,帐表齐全,归类成册。三是按要求建立完善统计电子台账。四是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年内组织开展局系统账务检查。五是配合项目管理科室做好建设项目的资金落实与管理。

(三)服务保障方面:一是做好优抚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的各项补助;二是规范管理运行区级关爱基金,积极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和“解三难”活动,切实关心关爱退役军人;三是按照上级要求,在清明节前夕、烈士纪念日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四是按照要求,全面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退役伤残、涉核退役人员、六七十年代参加铁路建设伤残人员等各类对象的认定管理和待遇落实工作。组织好涉核人员、伤残人员的体检、评残工作。五是做好《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落实工作,落实《西安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实施办法》,做好退伍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及时发放补助;六是完成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加快安置遗留问题解决进度,大力推进退役士兵教育技能培训, 确保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得到培训。七是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消除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军人员政策宣传解释及劝返工作,灵通信息,确保社会稳定。八是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双拥工作有部署、有总结;根据领导变化及时调整双拥领导小组机构;有专门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双拥活动年度有总体规划,季度有工作安排,坚持节日走访座谈,平时活动经常开展。九是助推军地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助推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和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抢险救灾融合,拓展双拥工作领域,深化工作内涵,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十是地方党委、政府和驻军每年相互走访不少于2次;出现军地矛盾和军民纠纷时,军地领导主动出面,及时妥善解决,并逐级上报。十一是落实双拥“十项任务”,扎实做好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考评验收工作。

(四)离退休管理方面:一是按要求完成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任务。二是经常性开展各类文体娱乐活动,八一节、老年节活动要有创新、有方案、有经费。三是认真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工作指引》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各项待遇,做到全年和谐稳定,安全无事故。

(五)烈士设施维护方面:一是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支持,加快推进杨虎城将军陵园修缮提升工程,尽快完成我区散葬烈士墓修缮改造工作,积极落实各项烈士褒扬政策。二是切实提高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社会各界参观人士服务,做好国家3A级景区日常管理。三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教育面,充分发挥红色革命旅游景点作用。组织好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纪念活动。四是做好展馆、多媒体放映厅、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工作。

(六)就业创业方面:一是持续做好退役士兵免费技能培训、高职扩招和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增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综合能力。二是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全年举办两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主动帮助退役军人搭建就业直通车。三是打造一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亮点品牌,引导退役军热主动参与“三三三”战略。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拟变动情况

1

长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关)


2

长安区杨虎城将军陵园管理处


3

长安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4

长安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34人;实有人员34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2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4人。

单位名称

年末编制数

年末实有数

年末退休人数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

7

7

29

杨虎城陵园

(全额事业)

11

11

8

军干所

(全额事业)

11

9

6

服务中心

(全额事业)

12

7

0

因工作需要,聘用人员13人,安排公益岗位及其他7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52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4.82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524.82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565.57万元,原因是人员支出252.58万元纳入预算,日常公用经费10.24万元纳入预算,专项业务经费增加302.7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2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4.82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无增加,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524.82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565.57万元,原因是人员支出252.58万元纳入预算,日常公用经费10.24万元纳入预算,专项业务经费增加302.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24.82万元,较上年比2019年度增加565.57万元,原因是人员支出252.58万元纳入预算,日常公用经费10.24万元纳入预算,专项业务经费增加302.75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4.8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102.4万元,较上年增加102.4万元,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人员经费支出99.48万元纳入预算,公用经费支出2.92万元纳入预算。

(2)事业运行59.26万元,较上年增加59.26万元,原因是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人员经费支出57.11万元纳入预算,公用经费支出2.15万元纳入预算。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63.16万元,较上年增加217.91万元,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4.8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33.04万元,较上年增加233.04万元,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7.04万元,比上年增加21.04万元,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10.24万元纳入预算,公益性岗位支出10.8万元纳入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234.74万元,较上年增加316.34万元,原因是单位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4万元纳入预算,抚恤金增加307.6万元。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4.8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75.88万元,较上年增加75.88万元,原因是人员支出纳入预算。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8.92万元,较上年增加10.24万元,原因是人员支出纳入预算。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185.28万元,较上年减少91.81万元,原因是杨虎城陵园预算减少103.71万元,服务中心增加11.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34.74万元,较上年增加316.34万元,原因是单位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4万元纳入预算,抚恤金增加307.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51万元,较上年增加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0.25元,原因是单位新成立,工作经费增加;会议费较上年增加0.35万元,原因是新成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根据业务开展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会议培训等;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4.82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拨款。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524.82万元,较上年比2019年度增加565.57万元,原因是人员支出252.58万元纳入预算,日常公用经费10.24万元纳入预算,专项业务经费增加302.75万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相关附件下载: 长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2020年3月16日-(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