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确定纳入“一卡通”管理发放的惠民财政补贴项目的公告
按照区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长财函〔2022〕450号)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确定纳入“一卡通”管理发放的惠民财政补贴项目予以公告。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补贴对象范围 | 补贴标准 |
1 | 村级计生干部补贴 | 农村村级卫计专干、专干助理 | 300元/人.月 |
2 |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 全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具体包括: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三)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 106元/人.月 |
3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补助 | 1.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户籍在陕西; 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只生育 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现无存活子女。 | 3万元/户 |
4 | 失独家庭夫妇养老补助 | 户籍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失去生活能力或年龄在60岁以上的失独夫妇,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 600元(1200元)/人.月 |
5 | 独生子女保健费 | 户籍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 | 30元/户.月 |
6 | 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合疗补助 |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4.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5.独生子女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两个女孩的父母采取了相应的节育措施。 | 30元/人.年 |
7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 1.本人的户籍在我省; 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 | 460元(590元、1100元、1200元)/人.月 |
8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 1.本人未、我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 100元/人.月 |
9 |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 | 全区从事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的村卫生室负责人(乡村医生) | 14200元/人.年 |
10 | 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 | 凡户籍在长安区辖区,年龄在70周岁(含70周岁)的老年人。 | 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60元。 |
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