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河湖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河湖﹝2023﹞1号)和《西安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长安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大峪河长安段开展健康评价工作,通过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组织专家技术评审,评价工作已完成,现将健康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 河流名称 | 起点 | 终点 | 河流长度(公里) | 综合健康 评价得分 | 健康评价 结果 |
大峪河 | 甘花溪 | 入潏河口 | 30 | 89.87 | 健康 |
西安市长安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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