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11-14 10:26

(一)免除学费

减免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免除标准:公办学校省级标准化高中1600元/生·年。民办学校按照价格部门标准,依据公办学校减免标准进行减免,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障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

补助标准:特别困难2500元/生·年,一般困难15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