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11-14 10:26

(一)免除学费

减免对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不含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短训班、普通中学职业班学生以及艺术类相关表演(不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减免标准:国家统一实施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免学费按照平均每生每年1600元标准补助,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免学费,民办学校学费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收费标准免学费。

(二)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

补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障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

补助标准:特别困难 2500元/生*学年、一般困难1500元/生*学年

(三)中职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奖金标准:60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