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申请对象:被国家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和在校就读大学生,优先保障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
贷款标准:本专科每人每生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生不超过16000元。(上学期间由财政贴息)。
(二)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每生每年8000元。高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0元、博士研究生30000元。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每生每年5000元。
(四)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每生每学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址:长安南街258号(教师小区东门口保健大楼),联系电话:84181757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8529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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