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二、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对 象具有正式学籍的中小学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重点保障人群

条 件

义务教育阶段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困境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等重点保障人群

标 准

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工作流程

学生申请→学校认定、公示→拨付资金→资金发放

申请时间

每学年秋季开学一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