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落实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市人社函〔2020〕592号)文件要求,长安区就业中心对2022年度第十二批企业申请社保补贴资料进行了审核,涉及3家企业名6高校毕业生,补贴金额36000元(叁万陆仟元整)。
按照资金拨付程序有关要求,现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
公示如有异议,请向长安区就业中心就业服务科反馈。
监督电话:85964933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