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4〕233号)文件规定,区人社局对长安区2024年10月上岗的就业见习人员资料进行审核,拟审核通过16人。现将见习人员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人社局进行反映。
电话:(029)85294016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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