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市人社发〔2021〕24号)文件要求,长安区就业中心对2025年度第一批一次性创业补贴材料进行了审批,涉及高校毕业生1人,补贴标准10000元/人,补贴资金10000元(壹万元整)。
按照资金拨付程序有关要求,现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如有异议,请向长安区就业中心就业服务科反馈。
监督电话:85964933
附件:附件.pdf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