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4〕23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要求,对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限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就业见习基地,按照满足条件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中心卫生院等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审核,满足就业见习指导补贴条件共17家,符合就业见习指导补贴人数51人,共计金额15300元整。
现将就业见习指导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29-85294016
附件:2024年度就业见习指导补贴标准2024年度就业见习指导补贴明细.pdf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