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4〕23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要求,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见习单位在见习期未满时,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见习基地,发放剩余期限的就业见习补贴。
现将就业见习基地陕西那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剩余期限就业见习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29-85294016
附留用见习人员名单:
| 姓名 | 见习开始时间 | 见习结束时间 | 合同签订时期 | 养老参保生效期 | 距离见习结束(月) | 补贴金额(元) |
| 张辽辽 | 2025-04-01 | 2025-6-30 | 2025-06-01 | 2025-06 | 1 | 1700 |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