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市人社发﹝2021﹞24号)文件要求,长安区就业中心对2023年度第一批一次性创业补贴材料进行了审批,涉及高校毕业生1人、退役军人2人、农民工1人,补贴标准5000元/人,补贴资金共20000元(贰万元整)。
按照资金拨付程序有关要求,现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7日至3月13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如有异议,请向长安区就业中心就业服务科反馈。
监督电话:85285953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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