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政策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143号)。
申请条件:学籍在西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毕业生;
(五)脱贫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补贴标准: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申领发放流程: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云闪付APP—西安市民卡小程序—人社大学生补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填写相关信息;
(二)各学校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市人社局复核后将补贴资金转账支付至学校基本账户,由所在院校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
申请资料:
1.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家庭户口本(证明本人与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
2.身有残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及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在云闪付APP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4.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证明》原件;
(2)脱贫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脱贫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及县(区)级以上残联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并证明家庭残疾成员与毕业生关系(提供户口本家庭残疾成员页和本人页);
(2)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为脱贫残疾人家庭证明》原件;
(3)脱贫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原件,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就业见习政策
一、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4号)。
二、申请条件
凡符合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国家级贫困县、艰苦边远县的见习人员范围可扩大至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三、申请流程
(一)就业见习求职流程
1.登陆“秦云就业”小程序“首页”→点选“职位”→点选“就业见习”→“搜索”或浏览见习岗位信息→联系就业见习基地并达成就业见习意向,或直接点击“立即申请”,完成就业见习求职流程。
2.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浏览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联系就业见习基地并达成就业见习意向。
(二)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流程
同见习基地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并提交申请材料→见习基地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次月1日开始上岗见习。
四、申请资料
(一)毕业年度在校生:
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③在校证明。
(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③《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经过当年年审且登记失业);④《毕业证》复印件。
(三)失业青年:
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③《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经过当年年审且登记失业)。
五、补贴标准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5元/月/人;
(二)生活补贴1200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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