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八)

来源:人社长安 发布时间:2023-09-27 09:44

西安硕博人才奖补政策

01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21〕28号)。

02申请条件

(一)已毕业未就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和符合西安市“6+5+6+1”现代产业体系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自毕业起1年内申请登记进入“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入池后1年内在西安市实现就业创业。

03奖补标准及申领流程

(一)申请进入“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

申请流程:已毕业未就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和符合西安市“6+5+6+1”现代产业体系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点击“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按系统提示提交上传相关资料,进行入池申请。

(二)硕博人才奖、硕博人才求职创业生活补贴

1.发放范围

在“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登记的应届博士与硕士,毕业起1年内在西安市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可申请西安硕博人才奖及硕博人才求职创业生活补贴。

2.奖补标准

(1)西安硕博人才奖:按照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2)硕博人才求职创业生活补贴:按照博士每人每月4000元、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计发,最长补贴期限为1年。

3.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应届博士与硕士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入“硕博人才奖及生活补贴申报”栏,按系统提示提交上传相关资料;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程序进行审核并公示;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在线提交的银行账户。

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政策

01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就业创业有关补贴审批流程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256号)。

02申请对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03所需资料

(一)《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1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失业保险金记录卡》复印件;

(四)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或个体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04办理流程

(一)失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注册地属西安市的,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向工商注册地所属区县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再到失业保险待发放机构申请资金拨付。

(二)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注册地属西安市以外的,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向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再到失业保险待发放机构申请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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