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十一)

来源:人社长安 发布时间:2023-09-27 09:51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01补贴对象

西安市用人单位近一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另有专文规定,不含),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人员。

02补贴标准及期限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人数,按照养老保险300元/人/月、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03所需资料

1.用人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影印件;

2.用人单位基本户证明材料影印件;

新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3.身份证影印件;

4.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影印件;

5.劳动合同首、尾页影印件。

(补贴期限内,新增人员需提供3、4、5项资料,其余人员不再提供。)

04申请方式

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申报。

注意事项

1.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的补贴时段从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当月算起,于每年1—6月集中申报上一年度社保补贴资金,逾期的不予受理。

2. 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

3. 同一单位符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只能申报一次,补贴期满后,不得再次申请。在补贴期限内,用人单位如有人员增减的,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完善,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不能申请社保补贴。

4. 对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取消其享受其他扶持政策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01补贴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业,2020年1月1日起,新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02补贴标准及期限

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人数,按照养老保险400元/人/月、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03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

2.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

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3.身份证影印件;

4.毕业证影印件;

5. 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首、尾页影印件。

04申请流程

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申报。

05注意事项

1.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补贴时段从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当月算起,于每年1—6月集中申报上一年度社保补贴资金,逾期的不予受理。

2.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

3.在补贴期限内,企业如有人员增减的,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完善,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不能申请社保补贴。

4.对弄虚作假的企业,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取消其享受其他扶持政策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1、补助对象

西安市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

2、补贴标准

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3、补贴要求

企业应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后,方可申请就业补贴;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有关规定执行。

4、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

(三)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

(四)毕业证影印件;

(五)劳动合同首、尾页影印件。

5、办理流程

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