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办理政策

来源:长安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9-22 19:10

一、《就业创业证》的用途

《就业创业证》是劳动者失业、就业、求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终身记录凭证,也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就业创业证》一经发放可全国通用。符合条件的持证者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一次性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二、就业登记

(一)就业登记的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的劳动者。就业登记不受户籍限制,凡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在我市实现就业的均要进行登记。

(二)就业登记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劳动合同复印件(如属于自主创业人员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就业登记流程:

就业登记由用人单位负责统一办理;个体经营者可持营业执照申请登记。

三、失业登记

(一)失业登记的范围:

城乡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其中,城镇失业人员指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1年以上转失业人员;农村失业人员指转移就业半年后失业及失去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进行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的地点;参保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地点。

(二)失业登记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个人承诺(即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四、申请方式

1.国家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

http://www.12333.gov.cn/

2.陕西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shaanxi.gov.cn/

3.陕西省公共就业线上服务平台

http://1.85.55.147:8019/ggfw

4.“秦云就业”微信客户端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