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0类食品7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7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微生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25批次,合格23批次,不合格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酒类8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0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肉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乳制品6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0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0批次;糖果制品22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0批次;饮料4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0批次。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西安市长安区鑫豪牛羊肉泡馍馆使用的泡馍碗,1批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西安市长安区英鹏食府使用的米饭碗,1批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