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等10类食品10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49批次,合格48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10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4批次;豆制品3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3批次;粮食加工品24批次,合格23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酒类6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0批次;肉制品13批次,合格13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长安区泽泽调料店购进的干八角、大白芷,2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西安市长安区张成军豆腐店购进的大面筋(圆),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西安市长安区蓬勃调味副食店购进的白芷,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西安市长安区高小梅调料店购进的白芷,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西安市长安区闵艺轩烘焙店自制的枣糕,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西安市长安区典祥豆制品厂自制的嫩豆腐、白豆腐干、红豆腐干,3批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4年第34号附件.pdf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