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是一种可以让食物看起来更加新鲜美味的照明灯具,它通过调节光源的色温、显色指数和混合比例,来改变食物的颜色和质感。对于猪肉来说,一般使用红色光源,让肉的颜色更加鲜红,看起来更加肥美;对于蔬菜来说,一般使用绿色光源,让蔬菜的颜色更加青翠,看起来更加新鲜。这种灯具在菜市场里很常见,很多摊主都会使用它来吸引顾客的眼球。
“生鲜灯”并不能改变食物的本质,也不能给食物保鲜,相反,它可能会掩盖食物的真实情况,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有些猪肉可能已经变质或者受到污染,但是在“生鲜灯”的照射下,看起来还是很新鲜。这样就会让消费者产生错觉,以为自己买到了好东西,实际上却可能损害了自己的健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如果还在使用“生鲜灯”的请尽快更换改造,保障新规定按时落实。
近期,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深入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果蔬店、肉食店等经营场所,广泛开展宣传和排查,引导各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停止使用“生鲜灯”。同时督促其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
《办法》施行后,食用农产品经营户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的,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届时,消费者如果发现有商家利用“生鲜灯”等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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