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48号
关于14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来源: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2-18 17:25

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饮料、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等13类食品1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9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39批次,合格39批次,不合格0批次;粮食加工品32批次,合格32批次,不合格0批次;调味品15批次,合格15批次,不合格0批次;肉制品11批次,合格11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0批次;方便食品9批次,合格9批次,不合格0批次;饮料9批次,合格9批次,不合格0批次;豆制品7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酒类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长安区刘国华菜店销售的生姜,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