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3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微生物指标、农药残留指标、食品添加剂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陕西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乐长百分公司销售的生姜,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西安市长安区冯学雄蔬菜店销售的圆椒,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西安市长安区恒福商店销售的精品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四、西安市长安区李吴悠蔬菜店销售的韭菜,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五、西安市长安区鲜果多水果店销售的精品香蕉,1批次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六、曹可销售的江米小油条,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西安市长安区阿老宝串串店使用的瓷碗(复用餐饮具),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八、西安市长安区申伟卷饼加工店生产的卷饼,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