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9号)

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1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7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2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97批次,合格97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微生物、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长安区典祥豆制品厂生产加工的红豆腐干、白豆腐干,2批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西安市长安区辣上撒火锅店自行消毒的筷子(消毒餐具),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第49号通告附件.pdf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