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17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50号)

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类食品1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4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17批次,合格114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长安区老勋蔬菜粮油店销售的韭菜,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长安区慧子综合商店销售的线椒,1批次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西安市长安区李军蔬菜店销售的豇豆,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第50号通告附件.pdf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