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调味品、罐头、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粮食加工品等14类食品20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2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饼干2批次,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合格1批次;调味品11批次,合格11批次;罐头2批次,合格2批次;酒类7批次,合格7批次;肉制品10批次,合格10批次;乳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食糖1批次,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147批次,合格14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合格1批次;饮料11批次,合格11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着色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西安市长安区伊穆辉食品厂(个体工商户)生产的白吉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342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西安市长安区福昕小高食品厂生产的黄金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842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59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5年第16号附件.pdf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7月2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