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3类食品17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3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18批次,合格112批次,不合格6批次;肉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餐饮食品60批次,合格60批次,不合格0批次。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西安市长安区原荣祥生鲜超市销售的大葱,噻虫嗪的检出值为0.83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新时代生物转化检测有限公司。
2.西安市长安区娟晨蔬菜店销售的沃柑,联苯菊酯的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新时代生物转化检测有限公司。
3.西安市长安区娟晨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噻虫嗪的检出值为0.58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新时代生物转化检测有限公司。
4.西安市长安区客都超市销售的大葱,噻虫嗪的检出值为3.19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新时代生物转化检测有限公司。
5.西安市长安区刘宝庆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噻虫嗪的检出值为0.45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新时代生物转化检测有限公司。
6.西安市长安区刘宝庆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的检出值为0.30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新时代生物转化检测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5年第25号附件.pdf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9月22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