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关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的公示
长安区先后创建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2021年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 推进标准化生产措施落实、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质量监管水平提升、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质量安全联合执法五大工程,认真落实“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形成“责任到位、机制完善、产管并重、社会共治”的长安模式。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产业的“生命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创建领导小组,将创建任务列入区级部门及街办的年度目标考核。实现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在16个街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立工作制度;在232个行政村每村设置1名协管员;实现监管“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监管服务全覆盖,健全了区、街、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区农检中心农产品检测实验室,顺利获得“双证书”。建成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12个、认证“绿色食品5个,登记“王莽鲜桃”、“长安草莓”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个。全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全覆盖,33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省级追溯系统。制定草莓、桃全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2个,认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企业6家、特质农品3个、国家良好农业规范3家、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3个、生态环保农业优质投入品和包装标识生产应用主体各3家。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农办质﹝2023﹞14号)要求,现将西安市长安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自评报告进行公示,接受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如有异议,请向长安区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科反馈。
监督电话:029-85289304
附件:西安市长安区关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自评报告
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5日
西安市长安区关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
2021年2月,我区被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确定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近年来,我区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目标,以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期,我区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开展了自查自评,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安市长安区地处关中平原腹地、秦岭北麓,是传统农业大区、城市发展新区,有山有水、有城有乡、有田有塬,农业资源禀赋独特,是西安国际化大都市“菜篮子”产品供应基地。全区农产品生产总面积达50万亩,年产粮食15万吨、蔬菜15万吨、果品4万吨、肉蛋奶1.5万吨。先后获得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以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为目标,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双措并举,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的创建目标,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
二、考核工作完成情况
(一)对照工作考核的50项考评指标完成情况。
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县级农产品综合检测职责明确等15个关键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人员培训、监督抽查、质量监测、执法检查、标准入户等10项指标任务超额完成;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标准化操作入户等8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绩效考核、规划计划、经费保障、设备条件等17项指标任务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水平的2个关键项:农产品监测合格率及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均达到100%。近年来,长安区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未发生因本地区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社会满意度较高。
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考核办法》,对工作考核涉及的50项指标逐一进行检查分析,自评得分为99.5分。
(二)对照评估验收内容的有关完成情况。
1.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出台《长安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建立事权清单、舆情处置制度、执法联动机制,每年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情况。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覆盖,将全区60多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平台。
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建立健全区街村监督管理体系,全区16个街道和232个行政村均落实了一级监管和二级监管,实施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严格监督检查,实行全过程监管。
4.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情况。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取得“双认证”,承担例行检测工作和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结合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采取例行监测与专项监测相结合、定量检测与定性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测,做到全覆盖,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5.乡镇开展农产品上市前速测把关情况。对全区16个街道监管站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各街道均落实了监管检测人员和检测室,配备了酶抑制和胶体金速测设备和试纸卡。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关于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通知要求,对全区种植户开展豇豆安全生产宣传,持续对生产情况进行摸底。开展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严格落实了“用什么检什么”,规范出具速测结果,做到100%“检什么标什么”。
6.创建宣传引导情况。运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与微信等新媒体结合的方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大范围地向广大市民宣传创建知识,积极营造深厚的创建氛围。制作了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专题片,印制了创建资料汇编,发放农产品安全知识科普彩页1.2万余份。同时举办创建培训会6期,培训街办监管站工作人员、农产品生产主体650余人次,配发培训资料2200余份,有效提升了城乡居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三、典型经验做法
(一)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区、街、村三级监管体系,区级层面由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执法部门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街道层面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每个监管站配备监管人员2-3人,涉农行政村全部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体系、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各街办和相关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占比为5%,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到了实处。
(二)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摸清全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底数,将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场、收购储运企业、超市、批发市场等全部纳入监管名录,每半年更新1次,相关主管部门做好生产服务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夯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等规定,督促屠宰企业实行进出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服务指导,有力确保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切实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实行农资产品进行登记备案,对全区52家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诚信档案。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进销货台账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农业投入品质量进行常态化监测,定期对区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抽查合格率达到100%。采取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兽药及兽药残留、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260余次,纠正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15起,确保生产源头安全。
(四)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底数,防范风险。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主体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监测品种包括果、蔬、肉、蛋、鱼等主要农产品。2022年按照每千人1.5批次任务量开展定量检测,全年定量检测1636批次,快速检测50522批次,检测合格率100%。2023年以来,按照每千人1.7批次任务量开展定量检测,进行定量检测302批次,农残速测样品24121批次,合格率100%。智慧监管取得突破性进展,率先成为西安市智慧监管平台试用区,纳入监管平台生产主体89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农产品生产记录自动识别、便捷化采集,实现生产过程管控可视化。全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覆盖,累计使用合格证二维码27万张。33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平台,实现了省、市、区追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累计使用追溯二维码19万张,达到了农产品信息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产品质量可追溯,主体责任可追究的目标。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开展农资专项检查,实行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联动机制。发挥区、街、村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监管体系职能,扎实开展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查处违法案件2起,纠正使用农药超标、冒用“三品一标”标识等违规行为6起,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定、修订农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生产技术规程19个。推行标准化生产,从基础上保障农产品生产安全。我区率先在全市开展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工作,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3个,特质农品3个,试点生产经营主体6家,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认证3家,生态环保农业优质投入品和包装标识生产应用主体各3个。在全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48万亩,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面积30万亩,化学农药使用量减量3.9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创建成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14个、规模养殖场8个、鸣犊街道健康养殖示范区1个、王曲街道生态养殖示范区1个。围绕草莓、葡萄、桃、水稻等特色产业,培育桂花球大米、神禾塬面粉、沣峪口鲜榨菜籽油、永宁门黄酒等农业品牌60个,认证“浐水源”葡萄、“满秋园”葡萄、“太浩”葡萄、“太浩”葡萄酒、“秦滋源”草莓绿色食品5个,“王莽鲜桃”、“长安草莓”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七)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设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区农检中心实验室成为全省首家获“双证书”的区县级检测中心,在16个街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配备速测仪等相关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在10个生产基地建立自检室,形成了区、街、生产基地三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四、取得成效
在创建工作中,我区始终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经验总结,善于探索创新,致力于完善监管体系和管理制度,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一)建立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治标更要治本,只有狠抓生产这个源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在工作中,我区坚持把农产品生产环节作为创建工作的牛鼻子,强力推行“五统一”,即:统一生产基地布局、统一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供给、统一种子供应、统一技术服务指导,真正实现了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
(二)完善了农产品规范化管理制度。强化流通环节的管控,把流通领域的监管和执法作为主攻方向,不遗余力地完善管理制度,目前已建立了“四到位”制度,即:严格审查登记到位、强化宣传培训到位、建立完善制度到位、严格执法查处到位,有力地遏制了流通市场乱象,实现了流通市场规范化运行。
(三)织密了农产品常态化监管体系。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为此,我区始终把构建常态化监管体系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多年的不懈探索和努力实践,我区基本上构建了农产品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智慧监管平台“五大系统”,织密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以上是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我们深知确保农产质量安全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持续不断地努力。我们将以上级考核验收为契机,认真落实全国、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生产源头控制,推进标准化生产,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产”出来和“管”出来并重的理念,进一步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全力推动长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