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正、公平开展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依据《西安市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西安市长安区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区、街办、(村)社区三级审查,现将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规定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三日,自发布之日计起,请广大群众监督或投诉。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请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长安区西长安街145号)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及时间:029-85293381 8:30-12:00 14:00-18:00
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5日
为公开、公正、公平开展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依据《西安市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西安市长安区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区、街办、(村)社区三级审查,现将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规定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三日,自发布之日计起,请广大群众监督或投诉。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请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长安区西长安街145号)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及时间:029-85293381 8:30-12:00 14:00-18:00
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