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中第三十项问题拟销号公示

来源: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3-27 16:32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市字〔2023〕9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扎实整改,以下问题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0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区住建局反映。

一、反馈问题

工业企业重污染应急措施不到位。天石实业公司长安混凝土站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减排措施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应急台账涉嫌造假。

二、整改落实情况

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检查后,我局于2023年5月26日对陕西天石实业公司长安混凝土站重污染天气应急台账的表格和填写进行统一和规范,并向陕西天石实业公司长安混凝土站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分别于2023年5月31日、2023年10月18日就陕西天石实业公司长安混凝土站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减排措施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进行全区通报。陕西天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安混凝土站对各项环保措施及相关资料进行自查,对负责企业环保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台账和资料。并举一反三组织辖区内两类企业召开专题会进行培训。

冬防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我局行业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转、企业环境管理等方面进行巡查检查。要求全区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要深刻汲取天石实业公司长安混凝土站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自查,对负责企业环保工作人员进行再教育再培训,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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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9-85291556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7日